应对雷曼迷你债回购 交行拨备两亿港元
⊙本报记者 唐真龙
交通银行今日公告称,其已于日前与香港证监会、金管局签订了一份协议,向合资格客户提出回购他们所持有的经交行认购的尚未偿还的迷你债券的要约。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和16家雷曼迷你债分销银行22日达成的协议,迷你债分销银行将向合资格的迷你债投资者提出回购计划。
根据计划的要点,这些分销银行将以相等于迷你债面值六成的金额(向65岁以下),或面值七成(向65岁以上)向购买了迷你债的合资格投资者,回购他们持有的债券;银行支付投资者总金额约为63亿港元。
交行在公告中称,根据协议,交行已承诺向受托人提供一笔金额最高约为1,147万港元的款项(此为交行所收到的分销尚未偿还的迷你债券所得的佣金总收入),作为受托人根据支出资金筹集协议收回抵押品的资金。交行已同意,只要该笔款项是被受托人所运用,其将无权提出任何返还该款项的要求。
据悉,对于符合条件作为合资格客户、但已按不及回购计划优惠的财务条款与交行签订了和解协议的迷你债券的投资者,交行将向其支付一笔特惠款项,以使其获得与接受要约的合资格客户一样的待遇。
交行称,就约为20,454.1万港元的金额(即回购所涉及的金额、向受托人提供的金额以及作出特惠款项所涉及的金额的总额),交行已在银行账目作出全额拨备,因此,董事会认为根据回购计划进行回购对交行的财务表现将构成极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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