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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询价机构利益与新股发行价“挂钩”

2009年07月24日02:1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曹中铭
  ⊙曹中铭

  中国建筑A股发行确定的价格区间为每股3.96元至4.18元,对应的2008 年市盈率水平为48.59倍至51.29倍。此前,中小板三只新股由于其盘子较小,发行市盈率基本上在31倍左右,主板首单四川成渝,因为发行量达到5亿股,其发行市盈率为20倍,反而是发行120亿股的“巨无霸”中国建筑,无论是相对于四川成渝,还是中小板的三只新股,其发行市盈率均堪称“天价”。
也正因为如此,才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特别关注,并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一步对定价作出说明。

  显然,即使是发行人中国建筑与保荐人中金公司作出说明的理由,都无法改变中国建筑高价发行的事实。以超过50倍的市盈率发行,中国建筑还未上市股价就已站上了高位。相对于沪市目前平均27倍左右的市盈率水平,几乎高出一倍。

  如果说当年中国远洋中国人寿中国平安能分别以超高的市盈率发行,是因为其时的市场化程度不够,并且还可能面临着监管层的“窗口指导”的话,那么,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实施,监管层也淡化了“窗口指导”背景下的市场化发行,为何新股发行市盈率仍然呈现出越来越高的景象呢?

  毫无疑问,中国建筑能够高价发行,并非是什么“偶然事件”。

  首先,虽然目前中国证监会对于新股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窗口指导”了,但从IPO首单桂林三金开始,保荐人的发行价格“指导”却从没断过,如此次中金公司给出的价格区间为3.39元至4.25元。从前面四只新股的发行价格来看,其发行价格几乎都落在保荐人提供的参考价格区间中,并且基本上都接近其上限。如此,一方面保证了发行人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也实际上为新股最终发行定价提供了“依据”。

  其次,在机构投资者申购新股几乎都被“赶”到网下之后,如果欲分享新股的一杯羹,就必须报高价,否则将失去配售资格。这样的格局,也就意味着机构投资者报价越高,其配售新股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此又无形中导致机构投资者竞相报高价,进而推高了新股的发行价格。因此,对于在“市场化”条件下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步步高升”,投资者不应该感到意外。

  事实上,机构投资者竞相报高价,说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仍然存在着较大缺陷。笔者在此再提一个曾提过多次的建议:只有将询价机构的切身利益与新股的发行价格“挂钩”,新股发行价格才会趋向合理,竞相报高价的局面才会被打破。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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