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制度改革效果初显
新股投资理性提升
□ 朱宝琛
改革后的新股发行制度已运行一个月了。对于这一轮改革的全部成效还需要一个时期的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各个市场参与方的努力下,改革开了一个好头:新股定价市场化和向中小投资者倾斜已经得到体现。
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是此次改革的重点,通过对已发行3只新股数据统计可以看出,投资者的投资理性有所提升。
从新股上市的首日表现来看,桂林三金和万马电缆走势还是比较理性的。据统计,自2006年6月19日中小板市场开盘以来,223只新股上市首日的开盘涨幅和收盘涨幅平均达到145.04%和154.56%。而此次两只新股上市首日的开盘价较发行价的涨幅分别为64.14%、95.65%;盘中涨幅一度达开盘价的20%而被警示性停牌半小时,其后的市场交投趋于理性,收盘涨幅分别为81.87%和125.5%,均低于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收盘涨幅的历史平均水平。
由于相关制度更完善,参与各方更规范理性。桂林三金、万马电缆的首日开盘及盘中走势较平稳。可以说,两只新股上市首日的平稳走势也为后面的新股树立了很好的标杆。这既是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的结果,也得益于市场各参与主体对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爆炒行为达成共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此次改革的原则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注重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并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兼顾了远近因素,对于第一步改革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和内容;对于第二步改革,既有预期也留有余地。
市场各个参与方积极努力是此次改革起步较好的基础。我们看到,不管是制定流程还是组织路演和沟通,主承销商的重视程度都非常高;在询价过程中,他们同样倾注了很大的力量。在风险提示方面,每一个主承销商同样非常重视:在申购的同时提示申购的风险,在上市的同时提示上市的风险。
作为市场参与主体,公众投资者同样积极参与。而这一点从申购户数的大幅度提高就能得到很好的印证。
交易所为使此次新股发行顺利启动,一方面通过公布分析历史数据,揭示风险;另一方面,针对以前新股上市过度炒作,过度投机性的状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可以说,停牌警示风险达到了其应有的效果,冷却了过度炒作的因素。
新闻媒体所起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对新股发行中模糊的、看法可能不一致的关键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采访和解析,也是对投资人利益的保护。新闻媒体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人的利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纵观此次改革,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不管是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还是单次申购设最高数量限制,这些都是来帮助、保护中小投资者防范风险。
当然,判断新股发行制度效果如何,关键是看市场能否良性运行。目前看,不管是承销商、投资人,还是询价对象、发行人,相关统计指标都趋于良好。特别是通过询价过程、路演过程,买方与卖方之间的约束机制得到了强化。
市场参与各方应当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局面,共同推进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进程,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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