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算进入公路领域的民间资本来说,除了新建项目,山东提供了一个新机遇——已建公路。
继5月份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和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准许民间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之后,作为实施细则的《山东省收费公路招商引资意见(试行)》于上月正式对外发布。
据《试行意见》,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含桥梁和隧道),均可对外招商引资。收费权转让项目受让方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应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经济组织。
民营企业入围的门槛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已全部出资到位,企业所有者权益不低于转让项目实际造价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35%。
实际上,山东也有意通过向民间资本开放收费公路的经营权,释放沉淀在公路交通领域的庞大政府资金。
一位参与滨德高速公路的投资商告诉本报,若平均仅按收回一半的投资测算,一次性收回政府资金将达600多亿元,可再建高速公路2000公里,相当于目前山东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近一半。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底,山东省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居全国之首,其中高速公路4285公里、一级公路7048公里、二级公路2.4万公里。
按目前造价,
山东高速公路每公里造价约3000万元,目前在运营的政府经营高速公路近3000公里;一级公路每公里造价500万元。
“对"存量"收费公路资产积极有序探索市场化退出渠道,是面临交通融资压力的山东省收回政府资金、改革公路投资和运营方式的潜力所在。”山东省社科院副院长郑贵斌分析。
对已建收费公路,山东省关于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也要求,要按照《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规定,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收费权益,筹措资金加大公路投入、偿还银行贷款。
实际上,除了“存量”公路外,新建项目对民间资本来说也是一个大蛋糕。本报记者获悉,山东拟对新建收费公路采取公开竞标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发展经营性收费公路,以减轻政府投资压力。
2009年山东新建在建高速公路761公里,其中新开工高速公路559公里,新建高速公路规模超过往年。
本报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知,近来,山东已相继推出荣城至文登、济南至乐陵和潍坊至日照三条新建高速面向境内外招商,概算总投资额约200亿元。
另悉,山东还将推出青岛、烟台等市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主体公开招标。
本报记者从山东省公路局获悉,该局已经成立已建收费公路和新建公路招商引资办公室,逐步将上述两类公路资产面向民间资本开放。
《试行意见》规定,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收费公路招商引资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主管辖区内其他收费公路招商引资工作。
转让国道(包括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收费权,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国道以外的其他公路收费权,应当经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郑贵斌认为,无论是盘活存量公路资产的收费权转让,还是新建收费公路项目,关键是政府部门真正把具有盈利前景好、投资回报高的项目让渡给民营部门,政府投资的退出和民间资本进入渠道才能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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