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采取措施确保经适房政策“不走样”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专电(记者杜宇)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经济适用房违规操作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17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区要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准入、配售和售后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经济适用房政策“不走样”。
侯淅珉说,首先,各地要加快建设城市家庭住房、收入(财产)管理的动态信息系统,减少人工审核过程中的漏洞。目前,各市县基本建立了多级审核、公示制度,重点是要完善审核手段。如上海市建立了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探索公安、金融、证券、工商、税务、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产权管理等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相关政务信息比对的方式,建立了高效快速的核查机制。深圳市要求各相关部门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9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侯淅珉说,各地要借鉴上海、深圳的做法,地方政府加大协调力度,部门通力配合,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2007年国务院规定的分工要求,抓紧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和收入(财产)核对工作机制。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
其次,要加强销售过程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配售工作机制。侯淅珉说,这方面,各地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现在看来还要完善定价机制。比如,上海市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把政府暗补的土地税费等量化成政府的产权比例,个人出资部分量化成个人的产权比例,既保证了个人投资权益,又保证了政府权益,压缩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寻租空间,有利于保证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用于自住,是积极的探索。
最后,要加强售后的监督管理。侯淅珉表示,目前,对经济适用住房售后使用情况的监管,还十分薄弱。要把好事办好,各地区应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售后房屋档案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同时,严格中介机构管理,加大对空置、未缴纳政府收益前出租、拥有其他住房未主动退出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来源:和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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