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山西是我国产煤大省,但全省30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占了近七成,“多、小、散、低”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使得在人们心目中,山西煤炭往往与环境污染和重大矿难事故画上等号。在提倡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这种“鲜血换乌金、人命换GDP”的局面委实难以再持续下去了。
有鉴于此,山西有关方面今年痛下决心,推出了煤炭业重组的新举措。预计到2010年底,山西原有的2600座煤矿将只保留1000座。这也就意味着,数千名山西煤老板将从煤炭产业退出,转而进入其他新的行业。据估计,山西各地“煤老板”手中有高达3000亿元的资金。
从历史经验来看,山西煤老板转型可分为两个阶段:2008年以前,在煤焦产业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部分有先见之明的经营者考虑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主动转向“可持续发展”之路;2008年以后,在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倒逼机制和制度的强制性变迁下,更多煤老板被迫进行集体转型。前者由于有一个较长的战略转型期,可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重整规划,多数都能安然过渡;而后者则是失之仓促,前景难料。
经营过企业的人大多有切身体会:在自己熟悉的一个领域,由于掌握了资源、成熟技术和上下游人脉关系,常常如鱼得水;而一旦被迫放弃原有优势,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两眼一抹黑,必须在付出大量的学费、经历无数次失败的惨痛教训后,方能逐步摸清门道。而一些走错方向的企业甚至可能就此夭折。
根据新闻报道,这些过去只会采矿挖煤的煤老板们转型的方向包括现代农业、新能源高新技术项目,以及小额金融等领域。笔者相信,这其中肯定有不少成功的例子,诞生出又一批新“晋商”;但失败者想来应该也不在少数。众所周知,高新技术和金融业在高利润的背后,同样也是资金投入的“无底洞”。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政府是否应当出手帮扶,以及如何帮扶才算合理?
说实话,在国人心目中,煤老板的形象并不佳。他们或被视为暴发户,或让人联想起马克思笔下那些“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东西”的原始积累阶段资本家。更有甚者,他们中的一些人还与“官煤勾结”、“黑帮老大”等丑陋的字眼联系在一起。而从西方经济学的一般原理看,如何投资是企业自己的事情,自然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发挥作用,实现市场出清和企业的优胜劣汰。
但煤老板们与政府的关系偏偏又不是那么一清二白。回顾山西小煤矿发展史,可谓“其兴也政府,其衰也政府”。当年没有政府默许的村级煤矿承包和抓大放小,也不会有后来小煤矿的如日中天。而此番政府力推国有煤矿并购小煤矿,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作政府运用公权力单方面强行变更契约。政府有责任做好善后工作。此其一。
其二,当煤老板们退出煤炭行业后,也就泛化为一般意义上的民间资本了。而对于民间资本而言,无论进入哪个领域,都将不可避免地遭遇行业准入门槛的问题。当煤老板们试图转型时,能否公平享受“国民待遇”显得尤为重要。
不过,笔者更大的担心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对煤老板们关怀过度。煤老板们曾是地方GDP和税收的重要贡献者,对于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升迁影响不可谓不大,由此也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共同体。即便煤老板们现在被迫转型,从地方官员的角度看,依然倾向于维持这种互利关系,希望将那3000亿元资金留在当地。作为承诺和回报,地方政府是否会在此过程中出现非法占地、贱卖国有和集体资产等现象,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对煤老板们在转型期的“阵痛”坐视不管和管得太宽,都是两个不可取的极端。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确自己的责任边界。(作者系宏观经济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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