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财政部主要针对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皆简称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开发文 《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和资金筹集、投资和经营活动、资产管理、风险控制、考核评价和利润分配、报告和披露制度等提出34条规定。
资产负债率原则要求60%以下
规定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保持债务规模和期限结构合理适当,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应当保持在60%以下。上一季度末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者超过60%的,新增债务融资应当充分评估财务风险,按季度报财政部审批。
除了上述资产负债情况要按季度报审,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方案也 “应当经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另外,金融控股公司一级子公司改制、增资、减资、上市、合并、拆分、关闭等事项;间接控股子公司改制、增资、减资、上市、合并、拆分、关闭等事项导致金融控股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都要求“报财政部批准后实施”。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间接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整合,且金融控股公司实际控制权不发生变化的除外。
在投资和经营活动方面,金融控股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革前,一次性投资达到或者超过本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或者20亿元,或者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超过本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20%或者100亿元,都被要求“报财政部批准”。
同时,财政部还要求,融控股公司双重杠杆比率,即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值与所有者权益之比,原则上应当保持在125%以下,而金融控股公司对金融类子公司投资账面价值应当保持在投资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50%以上。
建立健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财政部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动态指标监测系统,及时提示并化解财务风险。
这主要包括三大机制:一是要求优化投资控股架构,简化投资层级,减少交叉持股。金融控股公司原则上不得与一级以下的子公司联合向其他子公司投资。同一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家,原则上不得同时向其他具有股权投资关系的多家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二是建立健全内部交易风险控制制度,规范内部交易行为,防止风险在内部传递和扩散。三是建立健全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交叉信用风险和或有负债。金融控股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一次性担保金额达到或者超过本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或者10亿元,或者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担保金额达到或者超过本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10%或者20亿元,应当在担保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书面报告。
最后,财政部规定,金融控股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定期向财政部报送季度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政部的新规定,对报批制和风险分类等提出明确要求,是从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角度入手的。”国内某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