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继大蒜“染”上甲流概念被“爆炒”之后,辣椒又成为新一轮炒作的题材,已有多个地区辣椒价格暴涨,一些商家趁机大量囤积伺机抛售。有人认为,这种炒作是市场行为、短期行为,只要公众理性消费,这种现象会自生自灭;也有人认为,这是利用公众的恐慌心理发“
灾难财”,政府应予以干涉:一方面坚决打击囤积、炒作、散布谣言的非法经营者,另一方面及时发布信息,消除公众恐怖心理。市场行为:政府不宜干预
马廷刚(山东读者):追逐利润是商人的天性,研究市场是商人的本能。辣椒大幅涨价,不能说没有甲流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由于今年全国辣椒减产,又因冰雪、大雾等天气造成运输不畅,全国各地的辣椒价格持续上涨。考虑到每年年底辣椒都会涨价,一些辣椒经销大户暗中囤积货源,这也是造成涨价的原因之一。因此,市场的归市场,政府不要轻易进行不当干预。
郝英子(四川网友):大蒜、辣椒不同于房地产,它们只是一种调料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东西,其价格“爆炒”,完全是由于商人的商业炒作,只要价格高出了消费者的心理承受水准,消费者就可以完全不理睬它。而大蒜、辣椒并不能像房地产一样可以囤积很久,只要超过了一定保鲜、保质期,囤积者就会心慌起来。对此,政府完全没必要去干涉。
武洁(江苏读者):大蒜和辣椒进入“甲流”概念之后,却宛若穿上了黄金甲,身价倍增。事实上,短期概念化的爆炒的确可能让一些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但也同样难免风险,形成泡沫。投机与投资之间其实本没有明显的界限,即便是投机,既然人家风险自担,政府没必要横加干涉。对于政府而言,只要尽到教育和警示的责任,不宜去干涉具体行为。
理性消费:炒作自生自灭
孙仲(江苏读者):从某种程度看,商品价格的涨跌确实有着自身规律。政府干涉固然可行,但难度很大。只要广大消费者能抱以平常心态,不受传闻影响,冷静消费,是可以有效遏制发“灾难财”现象的。就拿辣椒涨价来说,不管中间环节怎么炒作、怎么涨价,但消费者是最终端,只要消费者这一关不买账,辣椒卖不出去,自然得降价。
肖丽(宝安读者):非典时期板蓝根被炒至几十甚至上百块钱一包的事件仍历历在目,如今甲流肆虐,又来了哄抬蒜价、囤积辣椒事件。追溯到底,商家发“灾难财”屡屡得逞,根本原因在于公众对“灾难”的了解和防范认识不够。无论是当年的非典,还是这次的甲流,我们每天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了解到的大多数都是某地有多少病例,死亡多少人等等疫情严重的报告,而相关的防治知识报道没有跟上,难免造成心理恐慌。“病急乱投医”,在恐慌心理作用下,误撞在商家的高价枪口上当然在所难免了。因此,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疾病防范知识,才会从源头上安抚公众的恐慌心理,公众才不会被牵着鼻子走。而公众消费理性了,商家的“独角戏”自然也就唱不起来。
谷贱伤农:政府当管应管
程绍德(辽宁读者):对于商家而言,追逐暴利是其天性,能赚一把是一把。可对于从事农产品种植的农民来说,农产品价格暴涨之后,接下来可能要品尝“谷贱伤农”的苦涩。爆炒农产品除了损害消费者利益,最终还会伤害到农民的利益。因此,政府部门对商家这种恶意哄抬物价行为不应坐视不管。
李英锋(河北读者):炒作行为以逐利为目标,当无利可图时,资本会撤资甩货,从而引发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这种价格的剧烈波动势必会对农民下一年度的种植计划产生严重干扰和影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应该说,炒大蒜、炒辣椒涉嫌违反了这一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当及时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治理囤货涨价现象,解开市场流通的肠梗阻,稳定相关农产品价格,维护好市场秩序。
莫送弟(广西读者):强烈的通胀预期下,部分“不差钱”的逐利商人,正千方百计寻求货币的增值保值渠道,从股票、外汇到房产、黄金,如今,更蔓延到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上。这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市场秩序,无论是依据《价格法》还是其他法律法规,政府都应干预。
公开信息:打击哄抬物价
吴应海(江苏读者):按照《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条文,即使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如果经营者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就应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杨菁(江苏读者):谣言止于信息的透明与公开。大蒜与辣椒之所以会被爆炒,关键还在于市场信息透明度不高。就比如大蒜,除了甲流因素,去年虽丰收但滞销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导致今年大蒜种植减少也是一方面的原因。其实,除了甲流因素之外,但凡天气有较大变化,菜场的商贩也会哄抬物价。之所以会这样,就在于农产品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而在美国,由于有了《1946年农业市场法案》作保障,农产品市场信息及其运行过程中的各环节均有规范,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发布体系。因此,完善我国的农产品信息管理与发布机制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