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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营商:《邮政法》有利于行业发展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09年12月07日10:51
  经济观察网 见习记者李丽今年10月1日,新修正的《邮政法》开始实施,上周在郑州召开的第七届中国物流企业家论坛暨2009中国物流企业年会上,多家行业运营商纷纷表示,新修正的《邮政法》有利于快递行业的发展。

  在本次新实施的《邮政法》中,新增了有关快递业务的规定,并对邮政、快递行业的资费、赔偿与罚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而对此规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长崔忠付向记者表示:“新的《邮政法》第六章对快递行业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是国家第一次对快递行业在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这使得快递行业有了法律依据。但是,某些具体细节还是需要国务院出台细则。”

  宅急送总裁陈显宝也认为新《邮政法》,对快递行业的明确规定有利于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快递行业门槛较低,这里面鱼龙混杂,如果没有法律的规定既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也会对客户造成潜在的危险。法律对快递行业进行规定,有利于规范这个行业,使得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顺丰快递的集团副总裁黄伟接受采访说:“《邮政法》的出台是一件好事,说明我们快递行业也有了法律依据。国外是有很多法律对快递行业进行规范,一开始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还不是很健全,老的《邮政法》对快递没有进行规定,是一个空白。随着新的《邮政法》的出台,国家对快递有了明文规定,这对我们来说真是一件好事情。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我相信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会更加健全。”

  不过,在行业对新的《邮政法》表示欢迎的同时,也有行业研究人员对此表示了些许担心:“新的《邮政法》虽然对快递行业进行了规定,但是很多细节并没有进行明确,很多细则都交给了国务院。而我国的邮政系统有着强大的权力,《邮政法》也给予了邮政很多特权,民营快递还是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此外,这次物流企业家论坛聚集了国内众多物流企业,其中还包括了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的物流公司。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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