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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应对房地产业开征财产税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7日13:33
  中新网12月7日电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今日表示,开征物业税要视情况而定,政府还需要考虑很多问题。他认为应该对房地产业开征财产税。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7日做客强国论坛,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宏观经济形势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贺铿就中国房地产运行作了解读。他表示,中国房地产业在今年4月份以来总体上是很不正常的,房价一路飙升造成一线城市存在泡沫。

  贺铿称,应该有区别采取一些政策,限制一线城市房地产泡沫化。如果要想下决心办法很多,有两条建议:第一条是政府不能搞地,土地转让金应该由中央财政收缴,第二不能让资本和资本来搞房,因为盖房子是给没有房子住的人,所以搞房要严格限制的,要采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来限制炒房发生。说到买房子、卖房子,他赚一百万,我高缴税,要收比较高的所得税,房子放在这里要征产业税、财产税,这样就会限制炒房,应该是有办法的。

  贺铿表示,对于开征物业税要视情况而定,因为物业税这个问题许多学者都在提,政府也在这些问题上考虑,但是真正采取这个步骤,政府还需要考虑很多问题,这样对整个经济的复苏过程中是否会收到影响,另外房地产目前还是中国经济复苏很重要一个方面。

  贺铿认为,政府如果把房地产看得那么重,有一些问题比较明显,而且还不采取一些措施,将来这个问题会很大,我个人是主张开征财产税。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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