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4月份科技部、财政部以引导基金的形式首次入股6只创投基金后,国家财政日前再次以1.5亿元入股8只创投基金,带动总投资12.97亿元。至此,国家财政已累计以3.09亿元直接入股14只创投基金,带动的投资总规模约23.42亿元。
根据披露的数据,此次确定的8家阶段参股项目申请单位,包括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创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据了解,承担项目的8家创投公司将分别发起设立1只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国家财政以引导基金的形式参股总投资1.5亿元,单一基金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持股比例在7%至20%之间。隶属科技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该资金出资人行使相关职责。
在今年4月21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引导基金出资人代表,分别与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签订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协议书,财政部共安排预算1.59亿元。
至此,国家启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已有14家创投企业获得了国家3.09亿元的财政参股试点资格,按披露的23.42亿元拟募资规模,引导基金带动整体投资放大比例超7.58倍,成为金融危机下带动地方创新科技型企业投资的一只生力军。
据一家获得引导基金参股试点的创投机构介绍,在获得国家财政参股后,除了创投机构本身要以资金入股外,一般情况下地方财政也会有相应资金投入,另外,当地一些投资机构和企业也都可以入股,最终的募资规模并无上限限制,新设创投募集资金规模以实际注册资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