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三会”发布重要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重点产业金融服务,信贷支持重点为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产能过剩。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唐福勇) 今天下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主题是: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为此,“一行三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指导意见。
具体指导意见内容主要有: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要体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于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银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高效保证信贷资金供给。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资本金缺位的项目,不得提供授信支持。对属于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要从严审查和审批贷款。
对产业链中辐射拉动作用强的骨干重点产业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有竞争力的重点产业中小企业,鼓励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银行差异化竞争,合理确定贷款的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对基本面好、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的信贷需求,要按规定积极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对地区主导性重点产业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中小企业,要在科学把握贷款期限、规模和利率的同时,着力改进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对新兴产业集群金融支持的深度和广度。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现行法律允许、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有效管理控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
对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可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推动采取在建船舶、“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模式,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促进成长型的中小电子信息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组合担保贷款等,满足重点产业和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
支持和促进符合条件的国内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积极开展汽车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等业务,促进汽车消费信贷模式的多元化。
进一步推动多层次、多元化直接融资体系建设。创新适合重点产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债券产品,积极引导和支持重点产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充分发挥保险对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风险保障作用。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保险企业积极配合国家产业和外经贸政策,通过提供中长期及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资信调查、发布行业及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商账追收等服务方式,在费率、限额、理赔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重点产业出口企业化解出口收汇等各类风险,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制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吸收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外汇市场产品,为重点产业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多市场工具。积极探索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