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盘点2009年度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变化,不难发现银行机构单一产品线在面对管制加强与市场波动时所表现出的窘迫。为此,适应“后危机时期”的理财形势,需要银行机构切实加强对结构类产品以及证券类产品(或新型证券化工具)的研发投入,以应对短期市
场机会的发掘,应对信贷类产品受到抑制的不利冲击。只有加强专业性理财业务的产品线与流程建设,塑造值得投资人信赖的理财品牌,才是长久之计。
对于银行机构及其监管部门而言,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与风险监管,需要及时上升到技术性的层面上来,尽早引入审慎性的量化指标体系。在已经积累数年的理财业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银行业已经有能力实现兼顾金融理念与法理指导的理财业务制度安排。对于投资者而言,“理财即投资,投资有风险”依然是执行理财选择之前的不容淡忘的箴言。无论选择何种类型的理财产品,都需注意支付条款的具体形式以及风险与收益水平的匹配程度。
2009年12月,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共发售产品829款,平均委托期限为0.51年,平均期望收益率和平均最差值分别为2.28%和1.50%;共统计到期产品310款,其中有23款产品提前终止,到期产品的平均委托期限和平均名义收益率分别为0.39年和2.68%,其中人民币产品的平均名义年收益率为2.73%,高于总体平均水平5个基点,并且高于基准利率水平;共统计12款零、负收益产品,除1款混合普通类产品外,其余11款均为结构类产品,其中股票结构类产品有6款,还有3款汇率结构类产品和2款利率结构类产品。
城商行产品收益水平较高
2009年12月,51家商业银行共发售产品829款,发售动力(以产品发行数量作为发行主体发售动力的主要衡量标准)最高的为
招商银行;市场规模最大的为
工商银行;超额收益表现最好的为荷兰银行;最差值表现最好的为南昌银行;到期产品收益水平最高的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可赎回产品占比最高的为汇丰和荷兰银行;可质押产品占比最高的为富滇银行;有25家商业银行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高达100%;多样化程度最高的为
中国银行;总体排名最高的为
兴业银行。
从去年12月理财产品的发售动力来看,表现最好的前5家银行依次为招行、
交行、光大、中行和民生,其中招行和交行连续两月稳居发行动力的前两位,主要原因在于系列产品的发售,如7天或14天滚动型产品。
从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来看,排名前五的银行依次为工行、交行、农业、招行和中行,工行在售的31款产品均公布了资金规模,资金规模总量高达643亿,逐步奠定其行业领先地位。从资金规模的环比表现来看,共有4家商业银行的资金规模排名环比上升;共有9家商业银行的资金规模排名环比下降。
从收益能力来看,理财产品中心从两个方面衡量发行主体的收益能力,一是超额收益水平,二是到期产品的名义收益率水平。就新发产品的平均超额收益水平而言,前五名依次为荷兰、南昌、渤海、齐鲁和浙商银行,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点,其一,荷兰银行的1款黄金挂钩限制性看涨型产品的表现较好;其二,其他4家均为城市商业银行,该类银行的融资能力不高且信用资质较低,只能通过产品的高收益来吸引客户。就到期产品的平均名义收益率而言,前五名依次为浙江民泰商业、兴业、建设、杭州和杭州联合银行,其中兴业银行和
建设银行依然保持了到期产品名义收益率水平稳健的优异特性,其他三家为城市商业银行,该类银行的主要特点为产品数量不多但到期收益水平较高。
理财产品中心根据评价结果中的最差值来衡量发行主体风险控制能力的高低,其中最差值的经济含义为在最差情况下产品本金损失的最高额度。2009年12月,最差值表现最好的前5家银行依次为南昌、齐鲁、浙商、上海农村商业和深圳平安银行,前五名由城市商业银行独揽,但其发售动力不足。
理财产品中心通过对产品的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等指标进行综合处理得到发行主体的综合理财能力排名。在不进行任何净化处理的基础上,综合能力较高的前五名依次为兴业、民生、齐鲁、南昌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排名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产品的到期收益水平较高且波动幅度较小。然而,齐鲁银行和南昌银行在售产品的数量较少。所以,如果剔除发行数量10款以下机构,则前五位排名则更新为兴业、民生、光大、华夏和建设银行,除国有控股的建设银行外,其他均为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再次验证了上市股份制银行较高的综合理财能力。
信贷类产品未受“新规”影响
控制信贷类理财产品“新规”的密集出台不仅没有影响信贷类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信贷类产品的绝对数量还依然呈上升趋势,且占在售产品的50%强以上。除此之外,12月发行的理财产品还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第一,信贷类产品中有关材料行业、资本货物、运输和公共事业类的产品数量较多。受房市供不应求和房价高升影响,房地产类信贷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较高。然而,近期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也给该类产品的高预期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二,利率类产品的投资价值最高,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200款利率产品中除3款低风险稳健收益的结构类产品外,其余均为低风险固定收益的本外币债券货币市场挂钩的产品;其二,200款产品中有168款产品设置了保本或保息条款,其中有91款产品为保息浮动收益型产品。近期,央票利率的提高和存款准备金的调整将会给利率类产品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第三,12月发行的4款商品类产品均为挂钩黄金的看涨结构性产品,其中中国银行发售的3款产品均为保息浮动收益型产品,荷兰银行的1款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金最高损失额度为2.5%;虽然都是看涨类产品,但中国银行的3款产品都设置了限制性看涨结构,即黄金涨到一定程度,发行主体仅支付投资者固定额度的收益。当前,贵金属黄金价格已处于历史高位,2009年的收官之月,黄金价格也有了小幅回调,未来半年的走势将直接决定4款产品的收益水平。
第四,7家商业银行发售10款股票看涨类结构产品,中资银行光大、招行和华夏发售了4款产品,其余均由外资银行发售;10款产品中3款产品挂钩A股,7款产品挂钩港股,挂钩标的多为能源股、金融股和港股基金;10款产品中有3款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第五,混合类产品由4款结构类、27款开放式和144款普通类产品组成。就该类产品而言,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产品的信息透明度不高,即产品的投资方向虽然较为丰富,但各投资方向的投资组合不明,值得发行主体和监管机构深思。
不同银行间出现兄弟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是国内金融创新的重要基地。然而,创新必然会带来一定的问题,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也不例外,具体有如下几点表现:
第一,兄弟款产品的“交叉感染”,2009年初某商业银行兄弟款产品(同币种、同期限、同标的,收益水平略有不同)同亏事件的殷鉴不远,2009年末不仅在商业银行内部出现兄弟款产品,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也出现兄弟款产品,如光大银行和
华夏银行的A股挂钩产品,背后成因,值得深思?
第二,结构类产品的本质是在规避高风险的基础之上博取高收益,然而中国银行的3款黄金挂钩结构类产品却直接限定产品的最低收益和最高收益,且最高收益水平并不明显优于同期限同币种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虽然规避了结构性产品的高风险,但并未实现博取高收益的设计理念,实在难逃为发售产品而发售产品之嫌。
第三,2009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发布公告,“建行财富”莱茵广场理财产品正式成立,然而在接下来的短短几个月内,贷款主体多次易主。得益于房地产业绩的一片向好,产品到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表现,但由此暴露的潜在风险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