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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券商有望首批试点融资融券

来源:《证券时报》
2010年01月28日11:10

  上海证券发布报告预计 四上市券商有望首批试点融资融券

  证券时报记者 黄兆隆

  本报讯 昨日,上海证券在其最新发布的报告中预计,光大证券等四家上市券商有望入选第一批融资融券试点,在试点期间融资业务或许将比融券业务超前发展。此外,报告还警示了融资融

券业务的开展给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

  报告指出,招商、海通、中信、光大四家上市券商的自有资金/净资本比例均在70%以上,特别是光大证券,在IPO 后资金实力大为充实。这四家券商均符合监管层对于融资融券试点券商的要求。

  针对融资融券业务,证监会近日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试点公司应该按照不低于融资融券业务规模50%的比例计算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并且严格遵守使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要求,公司用于融券业务的自有证券必须是金融资产科目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下的标的证券。

  据此,上海证券认为不要对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抱有太大希望。其报告预计,券商在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有可能达到净资本的10%-30%左右,考虑到参加融资融券联网测试的11 家券商(招商、海通、中信、光大、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国信、广发、银河、华泰、东方)自有资金共计约1400 亿元的规模,首批试点券商的融资业务总量将比较有限。

  报告指出,参加联网测试的11 家券商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约为500 亿元,由此可判断试点券商的融券业务规模总量会非常有限。此外,券商对于市场趋势的判断以及其经纪业务、自营业务等传统业务的发展需要,也会影响到融券业务在试点期间的规模,因此,短期内,试点券商的做空动力不足,融券业务发展速度不会太快。而融资业务的发展会超前于融券业务。

  同时,上海证券也担忧融资融券业务蕴含风险。其报告警示,融资融券因其创新金融工具的特征,可能在未来市场变化不确定的环境下,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创新业务监管政策出现反复,并导致证券市场出现调整,券商主要收入所依赖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均受影响出现下滑,从而影响上市券商的股价表现。

  

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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