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陷阱多
来源:
经济参考报
2010年01月29日09:02
“今天,您理财了吗?”相信接到类似“理财”信息电话的人不在少数,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拒绝。但电话背后,又是一个个陷阱。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警惕近期多发的不法分子利用投资理财手段进行经济犯罪。
漳州警方介绍,这类犯罪常见的有4种类型:
一、以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和诈骗为目的的非法证券、非法基金投资理财业务。一些互联网网站和论坛打着“近日将翻番的××股票”“直击××公司内幕”“私募公司下一支操作仙股”“短期暴利100%”等醒目字样吸引公众浏览。不法分子通过招收会员、推荐“牛股”、私募操作的形式收取费用,欺骗民众,非法敛财。
二、以提供中介服务或专业经纪业务的名义,骗取投资者的保证金或者手续费。不法分子以提供低价房产及暴利高风险产品等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利用投资者急切的投机心态,签订《房产买卖定房合同书》或其他购买协议合同书,直接骗取购房、购物订金。
三、以提供非法网络交易平台,赚取交易手续费的非法黄金投资交易。近期由于金价出现连续上涨,部分非法黄金投资业务公司又有回潮迹象,通过刻意隐瞒交易风险,扩大投资回报率,提供网络交易平台,进行所谓的“标金”“伦敦金”“香港黄金”的现货延期交易。此类黄金交易实质是一种非法变相期货交易,存在巨大的投资风险。
四、冒用银行名义推销各种理财产品。假冒某家银行的名义或经同意授权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并以新年酬宾为名赠送礼品套餐,提高投资收益,从而吸引民众投资,其理财产品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欺诈性、隐蔽性,如产品冠名“实业投资”“收益型理财”“国债型投资”“证券投资”“企业并购”“企业债券”等,与各商业银行代理的产品名称相近或相似,从而误导蒙骗投资者。
警方提醒公众,要甄别理财信息真伪,对互联网站、宣传媒介、手机短信发布的各种投资理财信息,要通过咨询信息涉及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认,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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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吸收国内“纯购买力”,恰恰有利于抑制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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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