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从业8年才可做险企老总
来源:
金融时报
2010年02月01日11:32
保监会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提高了保险公司高管的准入门槛。
据记者了解,《规定》提高了险企高管的专业经历要求,如保险公司总经理从事经济工作或者金融工作的年限从5年、8年分别提高到8到10年。同时,强调保险机构总经理管理经验要求,要求有保险业、金融业、金融监管或者大中型企业相当管理职务工作经验,特别强调了保险公司总经理的保险业从业经历。此外,《规定》还表示,因合规性限制不予核准任职资格的事项将由七项增加为十二项。此外,要求保险机构必须与高级管理人员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加强公司对高管人员的管控。
针对保险业高管跳槽频繁的现象,《规定》还对高管人员的离任审计做出了原则性规定,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应当按保监会要求参加培训,明确了高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内容,加强对机构频繁变更高管以及高管个人频繁跳槽的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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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哪部分人的CPI,反正和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