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全国高新技术园区申请新三板试点资格的验收标准有两项关键指标:一是园区的综合实力,二是对新三板挂牌的准备情况,比如拟挂牌企业的数量和质量。
以“三板”为基础的统一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正在加速向前。
本报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监管部门或
将在2月底出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的具体方案,即全国高新技术园区申请新三板试点资格的验收标准。
据悉,此标准或有两项关键指标,一是园区的综合实力,二是对新三板挂牌的准备情况,比如拟挂牌企业的数量和质量。
“预计监管部门在3月份正式受理其他园区的试点资格申请,6月份左右会有第一批外地园区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接近监管部门的一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委员会已于1月下旬搬离富凯大厦,进驻同在
金融街的
中国人寿大厦。对于这一举动,今后场外市场的监管架构可能是以证监会为主,在其统一监管下,场外市场委员会发挥自律组织职能。
首批或6-8家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0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部署场外市场时明确表示,“加快场外市场建设,制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具体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
也就是说,作为场外市场建设的第一步,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迫在眉睫。
综合实力方面,科技部曾专门组织国家高新区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具体指标非常详细,比如:千人拥有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人均技术合同交易额、科技活动经费中海外经费的比例、人均营业总收入、千人拥有的商标数、单位直接投资形成的企业总资产、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区内企业总数的比例、工业增加值率、千人拥有欧美日注册商标数、千人拥有的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从业人数、高新区管委会体制与机制创新、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等等诸多方面。
从2008年的评价结果来看,武汉东湖、上海张江、西安、天津滨海高新区、成都、深圳等地排名靠前。此项排名或为申报试点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比如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去年底获得国务院批复继
中关村后的第二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定位即是“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在目前倡导环保、低碳的大环境下,极具竞争力。
此次批复中关于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即是,争取证监会尽快批复
东湖高新区“新三板”市场交易,进行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试点。
在企业储备方面,这些高新技术园区也有较多准备。如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唐华此前透露,成都高新区锁定了园区100家企业重点培养,针对各类企业进行了“企业股份制改造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培训,以此准备“新三板”试点的到来。
同时,东湖高新区储备企业已达到142家,其中已有多家通过券商内核。核心提示:全国高新技术园区申请新三板试点资格的验收标准有两项关键指标:一是园区的综合实力,二是对新三板挂牌的准备情况,比如拟挂牌企业的数量和质量。
“综合实力排名靠前、储备企业数量多质量好的园区,首批获得资格的可能性应该更大。”前述接近证监会的人士表示,扩展试点范围应该是分批进行,首批可能有6-8家。
监管职能收归证监会
实际上,早在2008年9月,科技部曾向全国30家高科技园区发出通知,开始申报“申请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资格”的材料。当时至少有西安、上海张江、武汉东湖、成都、深圳等16家高科技园区上报了申请。
与此同时,中证协也通知主办券商,开始受理除中关村外其他园区企业在新三板的“预备案”材料。其中,东湖高新区就有武大有机硅、海创电子、科益药业、蓝星科技4家企业申报材料,并获中证协预备案受理。
但在随后的2009年,创业板建设成为证监会的工作重点,新三板的推进工作暂缓。当年7月,中证协暂停受理其他园区企业的预备案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以中证协为主的新三板监管架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尚福林在监管工作报告中说,“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制度,明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管理体制框架。”
目前基本明确的是,场外市场的监管职能收归证监会,由非上市公众公司负责相关政策制订等。
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2月对场外市场的监管职能将正式由中证协转移至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另一情况是,此前一直负责新三板监管的中证协场外市场委员会已于1月下旬搬离富凯大厦,迁至同在金融街的中国人寿大厦。
前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基于新三板是以备案制为核心,故场外市场的监管架构在初期或是以证监会为核心进行统一监管,最主要是制订规则,中证协的场外市场委员会仍负责具体的企业备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