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时报田苗苗
房贷竟成房产交易“拦路虎”。这个虎年春节,李先生一家连年夜饭都没心思吃。新买的房子装修到一半被迫停工,上家要索回已经过户的房子,还要追究李先生的违约责任,赔付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这一切都是因为银行迟迟没有放贷,超过合同约定的放款日期。
李先生的情况不是个案。一位房贷中介机构负责人表示,从2月初开始,因为贷款迟迟不放引发的房产交易纠纷开始增多。主要是因为银行的放款额度在不断收紧,定额已经从每季度每月变成每周,一些银行甚至限制到每天。部分银行要求有客户提前还贷后才能放贷。
上海华燕集团房盟中国事业部总经理韩建君表示,银行放款速度主要取决于三大要素:一是和银行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关,二是和该银行的审核人员的数量有关,三是和该行的房贷计划额度有关。他建议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前先了解各家银行的审批条件、优惠政策以及放款速度的快慢,以便做出最佳选择。一位房地产专业律师提醒购房者,要警惕因为银行迟延放贷导致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合同违约,最好事先在合同中进行规避:付款日期可以约定为“银行的放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