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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国家已经批准了12个区域振兴计划,范围波及全国的大部分地区,2010年可以预见这种振兴计划仍将愈演愈烈。作为应对全球经济下滑,提升内需,增加我国经济的增长点,对全国各地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并有选择性地与国家的发展规划相匹配,出台一些区域振兴计划是完全正确的!事实上,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中,我们也曾有过类似的举措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此次新一轮高密度的“区域振兴计划”的出台,是否存在一些非理性因素?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值得我们怀疑。
1、从已出台的各地的振兴计划的内容看,形式多于内容,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表述,即使不上升至国家战略,也是各地政府已经要做或正在做的事情,我们没有看出这些规划与国家大的发展战略之间的有机联系。我们所能感受到的是在我国经济地理版图上,东,中,西三大区域的全面开花,这种“全面开花”的振兴由于缺乏应有的重点,政策和资金的配套难以跟进,其实际效果是值得怀疑的。
2、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出台了四万亿刺激计划,银行投放了近十万亿的信贷资金,为全年实现保“八”奠定了基础。但同时2009年也是各地政府博弈中央政府和银行信贷资金的关键年,不少地方政府在这一轮的饕餮盛宴中尝到了甜头。为使未来几年能继续赢得各类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支持,把本地区的一些经济亮点加以必要的整理,注入一些符合未来发展的要素,并尽量使之上升到国家战略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掌握未来两年经济发展主导权的主要做法。我认为这与2009年去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区大规模铺开“铁,公,机”项目没有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域振兴计划”难免有新一轮重复建设的嫌疑。
3、目前的国家战略是什么?我理解应该是促民生,调结构。在率先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经济反转之后,除了继续稳定良好的发展势头,我们的中心任务是促民生,调结构,尤其是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繁重。2009的高力度投放,使一些本已调整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居民消费启动明显压制,但这种基于明显地方利益特征的“区域振兴计划”无一例外要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继续重复我国经济发展的老路。在当前财力并不宽裕的条件下,国家财力的摆布应该主要用促民生和提升消费上,地方政府应该在这方面率先垂范。
4、适度的“区域振兴计划”对于培育我国经济的增长点是非常必要的。尤其当这种计划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相一致的时候。我们也注意到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一些“区域振兴计划”契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可以成为未来我国经济的长期动力!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不免有些担忧,现在的各类国家级区域振兴计划大多由地方政府发起,应该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博弈的结果,依然是地方政府过度追求GDP的有力平台,并且还是各地政府间相互竞争,相互攀比的结果。联想到一些省市把举办运动会,展览会都上升到国家战略以获取国家相关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我们有理由相信过多,过密的“区域振兴计划”依然是地方政府“绑架”国家财力的一个工具!
为使国家的振兴计划能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国家战略的严肃性,实现国家战略与地方利益的有机统一,我们建议:
1、国家相关部门应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审视国家经济战略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把我们的经济振兴计划和国家的政治利益,民族利益,区域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家战略应由国家宏观部门提出,国务院批准,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一旦形成为国家战略,应该在相关的资源和政策上加以配套,以确保国家战略的有力实施。
2、各地政府的相关区域发展计划应结合当地的产业链条,资源状况,人才结构进行布局,一些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热点的培育本身就是地方政府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不意味着上升到国家战略就能完成。事实上,在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中,珠三角和江浙地区的蓬勃发展,并没有大的国家战略在支持,而是根植于大的改革开放的背景,得益于政府管理得当,民间投资踊跃。地方政府凭借其对地方经济的熟悉程度,完全有可能因地制宜走出适合地方经济特色的发展之路。
3、转变政府职能是地方政府保持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一直充当着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尽管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初步显现,由于政府介入过深,民间的积极性难免受挫,政府的目标也很难顾及民生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为长期发展带来隐忧。当前地方政府应认真总结过去的发展之路,不断调整政府目标,把注意力放到当地民生和结构调整上,为本地区的长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如果把注意力还是集中在要资源,要投入的老路上,我们对这种发展模式的可持续性还是会表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