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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留存账户无法变更 阳光私募频发新品成谜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3月22日00:06
  核心提示:如果私募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利用留存账户来开发新产品,也需要将留存账户的名称在中登公司进行变更。但据中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变更也是不允许的。

  自去年7月份,信托公司开设证券投资账户被中登公司禁止之后,每每问到新的阳光私募产品是如何发出 来的,回答均曰:“使用留存账户。”

  事实上,如果私募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利用留存账户来开发新产品,也需要将留存账户的名称在中登公司进行变更。但据中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变更也是不允许的。

  即便这样,从2009年7月至今年2月底,全国各个信托公司发行阳光私募产品上百只。实际现象和政策出现了明显的矛盾。

  信托公司是如何顺利进行证券登记账户名称变更的?多家信托公司有关人士隐而不答:“这很敏感。”

  但另有信托公司人士和私募机构人士透露,若要变更账户名称,不但需要金钱还需要关系。

  账户已经“洛阳纸贵”

  自2003年,赵丹阳开创阳光私募模式之后,该模式遵循着自身发展的特质,从深圳蔓延到全国,从券商系扫到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并且基金业甚至将其作为基金业的杀手。

  据国泰君安统计,2003年至2009年我国阳光私募发行规模年复合增长率55%,远高于全球对冲基金近十年20%的年复合增速。

  相比过去私募公司的代客理财,阳光私募在一定程度暴露在公众目光中,发展一直风顺,直至去年6月份。

  先是位于武汉的阳光私募投资公司国贸盛乾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其总经理周卫军以及其他8名自然人陷入漩涡。三周之后,中登公司停止了信托公司开设证券投资股东账户的工作。

  阳光私募模式遭遇了诞生以来的最大挫折。

  首先发行数量骤降。用益工作室统计,证券投资的集合类信托产品在去年6月份时,发行数量高达86只,但7月份骤降至34只,10月份只有17只。

  其次是信托公司的留存账户水涨船高。据上海一家信托公司办公室人员介绍,自去年7月份之后,新产品都用公司的留存账户。留存账户来源于几个方面:最大一部分是信托公司过去开设的证券投资账户和专为打新开设的账户;还有一些阳光私募产品到期清盘后的空置账户。

  “我们的留存账户已经不多了。”深圳市某大型信托公司人士表示。

  而中登公司并未有重新放开信托公司办理证券投资股东账户的迹象,这造成留存账户愈加稀缺。私募公司获得它的成本也水涨船高。

  “有私募圈的人士说一个账户能卖到200万元-300万元,这个有点不符合实际。”深圳一家私募公司的董事长表示。

  实际上,许多私募公司并不会被信托公司索要账户转让费,但信托公司通过另一种方式变相提高账户的含金量。那就是对信托产品发行规模的限定。

  “年前,华润信托要求最低发行规模不得少于1亿。现在更高了,1.5亿或者2亿了。”深圳一家知名私募公司表示。核心提示:如果私募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利用留存账户来开发新产品,也需要将留存账户的名称在中登公司进行变更。但据中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变更也是不允许的。

  华润信托之所以限定阳光私募产品的发行规模,是因为信托公司要提取产品的管理费。一般是1.5%。

  照此比例计算,如果一只阳光私募产品发行规模达到1.5亿元,信托公司就可以获得225万元的管理费。如果是2亿元,就可以获取300万元的管理费。“去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并不会将1.5%的管理费全部留下,而信托公司比较喜欢的模式是与私募公司按比例分配管理费。”另一私募公司的负责人表示。

  在这门槛下,没有背景和业绩支撑的私募公司则很难达到发行要求。

  “变更不能采取正常手段”

  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从2009年8月份算起,截至今年2月份,信托公司共计发行证券投资集合产品超过160只。

  但令人怀疑的是,在中登公司暂停信托公司账户申请的同时,也暂停了信托公司账户名称的变更。而阳光私募若要发行,必须具备自己的证券投资账户。

  这意味着信托公司尽管拥有留存账户,但也不能发行证券投资集合产品。

  那么超过160只产品是如何出炉?多家信托公司人士称,此话题非常敏感,不愿透露。所谓敏感,在华润信托的网站就能看出一二。

  在华润信托网站上,披露的最新阳光私募产品日期定格在了2009年10月16日,产品名称是武当14期。

  而事实上,在10月16日之后,有许多机构均通过该信托发布了产品。

  除了信托公司,许多私募公司谈起如何进行账户变更的也纷纷回避。记者采访了3家去年成绩较好的私募公司负责人,都对该问题不予说明。

  有信托公司人士透露,账户的变更不能采取正常手段,需要在关键渠道对关键人物进行打点。此说法得到另一家私募公司人士的证实。

  “没办法,这项业务需要开展啊。”某信托公司人士表露出无奈。

  但中登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信托公司证券投资账户的变更是无法进行的,没有可以融通的做法。

  近期,基金业传了条消息,退出华夏基金的孙建东要发阳光私募产品了。而记者认识的另一家私募公司的董事长表示,自己也想发阳光私募产品,但信托公司不给账户。

  因为信托公司获得账户需要成本,那么需要将这个成本换取最大的利润,因此信托公司往往会选择过去业绩表现好,或者是在公募已经有追捧者的公司。

  如此一来,生长于草根的阳光私募出身门槛骤然提高。

  合伙制:另一条出路?

  让业界感到危机的是,信托公司的留存账户总会用完,如果要申请一个新的账户将比变更账户名称更加艰难,甚至是无路可寻。

  因此,私募公司和信托公司都在探寻出路。

  2009年底施行的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允许中国合伙企业开立证券账户的条款,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发起基金。这为私募脱离信托开辟了出路。核心提示:如果私募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利用留存账户来开发新产品,也需要将留存账户的名称在中登公司进行变更。但据中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变更也是不允许的。

  今年2月,由银河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的一只投资于二级市场的合伙制基金“银河普润”引起了多方关注。该基金摒弃了私募以投资顾问身份借助信托平台发行产品的模式,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发起基金。

  但有限合伙制在现阶段还不成熟。上海一基金研究员认为,有限合伙制的私募基金面临四大问题。首先是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阳光化”?其次,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解决进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的规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及原合伙人的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去工商局变更登记。若合伙人需要赎回,先行法律要求付出更高的时间成本。第三,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在信托模式下,资金安全由托管银行提供保障,而《合伙企业法》中并未就保障合伙人出资的安全性做出特别规定。

  最后,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接受监管。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阳光私募产品,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的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而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性质是个企业,监管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由于合伙企业没有资本维持的要求,所以工商局对其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审核,而不是基金的日常经营情况。

  “先行的阳光私募模式其实挺符合中国国情的,只希望能够开放信托账户。”睿信投资董事长李振宁称。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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