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财经中心 > 金融观察 > 政策·监管

新规出台 保险集团须突出主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俞燕
2010年03月25日10:57

  随着保监会昨天发布《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国内金融业第一部关于金融机构集团公司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亮相。

  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集团公司应着眼于突出保险主业。《办法》出台后,保监会将进一步规范保险集团公司市场准入,严把入口关。

  近年来,随着金融综合经营步伐渐进,保险集团向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领域股权互渗渐成气候。而国际金融危机特别是AIG危机的发生,给盲目进行多元化经营敲响了警钟。

  在今年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指出,不宜过早过多地把精力转向综合经营,而应集中精力做好保险主业。

  《办法》着眼于突出保险主业,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可投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三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保险类企业,可投资商业银行等非保险业金融企业,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非金融类企业。据介绍,所谓“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非金融类企业”,主要包括后援中心、呼叫中心、数据公司等机构,而投资该类企业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同一金融行业中主营业务相同的企业,控股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家。

  《办法》规定,除与保险业务相关的非金融类企业外,保险集团对其他非金融类企业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实收资本的25%,且不得参与该企业的经营。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非金融类企业的投资总额,则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10%。

  一位外资保险集团高层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一家成功的保险集团,应在主业领域实现集团化,才能更好地实现有效管理和资源分配,保险公司应做自己最熟悉的业务,在深度上发展业务,而不是在广度上扩展领域。

  由于保险集团经营范围较广、管理链条较长、股权关系较为复杂,容易产生不当关联交易、资本重复计算和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风险识别和管理的难度更大。

  上述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金融经营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由于综合经营的要求和条件较高,不同行业之间的经营规律、行业文化、人才结构等存在较大差异,资源整合难度很大。因此,保监会对保险集团公司开展综合经营应持审慎态度,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步试点。

  去年,保监会在发展改革部下增设集团公司监管处,专门负责保险集团的监管工作。目前国内保险业共有7家保险集团公司和1家保险控股公司,其合并总资产、净资产和原保费收入均占行业总规模的四分之三。

责任编辑:李乔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