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禁入直投业务开始变相解冻。
昨日(3月31日),中行北京分行、北京科蓝软件和中银国际签署认股权贷款签约仪式。其他两项类似的认股权贷款协议也同时签署,其资金提供方分别是北京银行和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与传统的贷款不同
,认股权贷款在运作过程中引入了股权投资机构。企业在获得银行授信的同时,也需给予签约的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机会。中银国际正是中行旗下的全资附属投行机构。“认股权贷款使小企业能通过更为优惠的授信条件,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解决公司的资金问题。”负责操作认股权贷款的中行相关人士表示,认股权贷款的申请流程与其他贷款申请流程一样。
银行否认违规
认股权贷款业务最早见于去年年末。中行北京分行一人士称,2009年中行曾以认股权贷款形式,给中关村一家高科技企业放贷300万元。如今,随着企业的发展,中行还打算给予其2000万元的贷款,同时,中银国际将对该企业直投3000万元。
然而,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限制商业银行向一般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以及从事非金融资产交易。
那么,中银国际参与认股权贷款,是否突破上述限制变相从事直投业务?中行一直宣称,中行有投行、商业银行牌照,能为企业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认股权贷款绝对没有违规的地方。”中银国际一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此项业务十分敏感,他们不希望过多宣传。中关村管委会投融资促进处处长何存也一再强调:“商业银行仅是发放贷款,不涉及股权投资,上述操作并未违反监管层的任何规定。
风险大 收益也大
据了解,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求中关村在科技金融、股权激励等八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的探索。
“要了解具体的合同情况才能判断此举是否是关联交易。”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研究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中关村既然目前是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地区,上述银行开展认股权贷款应该是得到了监管层的认可。他继续表示,判断此项创新的业务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此项业务是否能解决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最终的风险如何。
据了解,3月31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的相关人士均出席了上述签字仪式。一位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高管向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认股权贷款风险大,收益也大,该行近期并不打算开展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