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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P试点方案:抛向外资PE的橄榄枝?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0年04月13日11:43
  近日,一份关于外资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QFLP试点方案”)的文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该方案将于4月底公布,上海浦东新区将成为该方案的第一个试点区。

  有关人士指出,“该试点方案是上海相关部门与商务部和外管局充分沟通后达成的结果,可能是目前为止外资涉足人民币基金中最好的政策了。”

  据记者了解,QFLP(QualifiedForeignLimitedPartner)试点方案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试点方案。其核心在于外资设立人民币基金时,一般合伙人(GP)如出资不超过5%,可一次性换汇成人民币,且不改变基金的性质。该试点方案还规定,外资参与人民币基金的合计出资比例上限为50%,其将参照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模式,通过设立类似的QFLP制度,由外管局批准额度的方式进行,且经批准设立的基金享受本土待遇,仅在行业上有所限制。

  那么,被各界纷纷看好的QFLP试点方案,是否真的是向外资PE抛出的橄榄枝呢?

  清科研究员林婉婷分析:“目前来看,新试点方案在美元汇兑问题上有较大突破,并在境内投资收益与本金购汇成外汇并返还给境外投资人时,QFLP制度将提供自由结汇的绿色通道。”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一长期私募股权投融资的资深律师认为,我国外资PE一直难以解决“国民待遇”和“外币汇兑”两大问题,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外管局2008年出台的142号文件对外商投资的规定中表述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这一规定将原来流行的外商投资企业(WFOE)投资模式堵死;二是外资投资之后,被投企业如果还是被视作中外合资企业,意味着在投资时仍旧须经商务部逐项审批,在上市时也将面临更多繁琐的审批。因此,使得当前境外资本参与人民币基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时存在颇多顾虑。同时该律师也表示有望于世博会前公布的QFLP试点方案可谓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政策”。当然,QFLP试点方案能否真正解除外资PE的困境,又有何隐忧,还有待实践的证实。

  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金融中心,一直以来都吸引着海内外众多PE的投资,随着中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日趋成熟,国内金融体系的逐步放开,中国资本市场无疑将迎来更多新的机遇与挑战,而外资PE是否真能借助外资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试点方案推出的东风,为火热的人民币基金市场增添新的生机?其积极作用也是PE界翘首以盼的。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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