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张平石接受记者采访时,用经济适用房为代表的保障性住房面临“四大危机”来进行概括。
危机一:一次性销售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仍高,“适用不经济”。 目前,中国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价收入
比和不少城市不同收入阶层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价收入比表明,经济适用房价格仍然是绝大多数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的。
危机二:集中建设易拉大贫富差距,形成“贫民窟”效应。 目前,我国各地城市习惯在城市的某些地方划出一块特定区域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形成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小区,表面上的确便于操作、有利实施,可以较快地见到成效,树立城市政府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形象;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这种做法容易导致社会阶层在空间上的分化与隔离,不利于各类人群相融共处、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因为作为低收入者,他们本来已经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再把他们集中安置在一起,无形中彰显了“低收入者部落”的公众认知,进一步强化甚至固化了他们的身份暗示,容易造成社会歧视,使这些居民(尤其是青少年)产生某种自卑感或失败感,引发一系列现实的和潜在的社会问题。
危机三:房屋及配套设施出现“变异”。 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政府的经济适用房交给开发商后,要么在前期的规划、建设和后期的管理、服务上因陋就简、“短斤少两”,严重影响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招致居民怨声载道。另一方面,开发商为迎合市场、有利促销而名不副实、偷梁换柱地搞招标建设,动辄大户型、大面积,反而助长了新的社会不公。
张平石说:“北京最大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天通苑住宅区号称亚洲最大的社区,入住人口达到20多万人,可是自一期建成起,居民们就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出行难、看病难、治安难、入托难、上学难等一系列由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造成的"老大难"问题之中,迄今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危机四:福利“固化”导致“权力寻租”愈演愈烈。 非驴非马的经济适用房是中国住宅政策的痛处,存在大量的资源浪费与权力寻租现象。张平石的研究表明:从房屋使用情况的调查结果看:北京、西安、太原三个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自有率平均为70.3%(其中北京市只有51.3%),说明这三个城市至少有将近三成的经济适用住房不是落在低收入者手里用于居住,而是被非低收入者用于投资。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住宅售房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出售工作结束时,保障性住房的合格申请人共有2648名,可供出售房源2209套。有1821名合格申请人进行了认购,余下的388套经济适用房无人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