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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家银行出细则 4月16日或成新旧房贷划分节点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阴雪
2010年04月20日07:51

  央行征信系统信息滞后成政策漏洞

  昨日,有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除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已出台相应的房贷细则外,中信银行北京银行等也纷纷开始执行新的住房贷款标准。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执行新的贷款政策的银行中,对于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均根据

风险管理原则,大幅提高了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但仍然没有暂停向其发放贷款。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正式通知,新的贷款标准也还没有下达。4月1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首套及第二、三套以上住房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处于政策实施关键环节的各大银行在短短数日内都已闻风而动。工商银行第一个作出反应,宣布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从16日起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4月16日临近下班时间,中国银行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相关通知也下发到北京分行的相关信贷部门。据中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可以执行原有合同约定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4月16日之后签订贷款合同的,统一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远未做到即时更新。记者从北京的一家商业银行了解到,今年3月已经放款的贷款人信息,现在银行间联网的征信系统中,仍然查询不到。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介绍,此前,曾有炒房者在北京同时向9家银行共20家分支机构申请首套房贷,并获得8家银行先后批准,经发现后以诈骗罪被捕。

  张大伟表示,目前央行征信系统有1~3个月的时间差,而且目前银行对房贷信息的录入为人工操作,不够及时,而各个支行的贷款指标压力也是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但他也认为,在目前严厉的政策调控之下,这一现象将很难再出现,但是仍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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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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