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继上周五
工行率先宣布执行房贷新政后,
中行北京分行、农行北京分行和
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也宣布从即日起实施差别化房贷政策。尽管具体细则尚未出台,但银行内部已要求执行新规。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二套房贷款首付五成利率1.1倍”政
策出台后,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率先启动了二套房贷新政,相比之下,包括股份制和城商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多执行原有政策。但北京地区各银行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仍存在很大差异,国务院指导意见的具体执行亟待统一认定标准。
大行封住“四成首付”
“现在通过中介操作的二套房贷都必须执行新的规定。”
建行一支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具体操作细则尚未下发,但行内已提高二套房贷审批标准。“不通过中介,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的房贷项目,还有按照原政策执行的机会。”
而已宣布执行房贷新政的工行、中行、农行,在北京地区则基本封住“四成首付、1.1倍利率”的原有二套房政策渠道。民生银行在国务院政策出台后,下发了紧急通知,“由于细则没见到,目前政策仍可执行,但时间上能否审批下来不一定。”民生银行一位房贷业务负责人指出。
一股份制银行按揭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二套房新规执行后,银行方面仍有“变通”空间,例如将消费信用贷款与房贷相结合,以此弥补首付比例不达标的问题。但建行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消费信用贷款也已明显收紧,仅对该行央企等优质客户的员工发放,且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00万元缩减至60万元。
建行“新老划断”
对目前正在办理二套房贷手续但尚未获批的客户来说,新规的执行可能意味着因为首付款交纳不足而导致购房失败或违约。建行上述负责人指出,该行以贷款合同生效的日期为准,采取“新老划断”,合同生效日期在新规出台前的客户,争取到了二套房首付四成的最后机会,合同生效日期在新规出台后的,则必须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新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亟待统一
据了解,目前银行以央行征信系统记录为准。“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有过房贷记录,不管贷款是否已被还清,都被视为二套房。”中行一信贷员说。
但建行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上一套住房无按揭贷款经历或已还清贷款,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客户申请二套房贷可享受8折利率优惠。
事实上,有关二套房的界定始终存在概念模糊问题。2008年底,国务院曾发文要求二套房应执行四成首付、1.1倍利率政策,但其中“改善型住房”可按首套房两成首付、7折利率优惠的标准执行。而“改善型住房”在各家银行间的标准不尽相同,导致二套房贷政策执行有很大灵活性,甚至出现过二套房以改善型住房的名义,享受首套房政策的情况。而今年1月,国务院再度发文收紧二套房贷,“改善型住房”的说法从文件中消失。
一股份制银行按揭部负责人表示,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千差万别,而且由于多个系统对接存在问题,导致很多政策空子的存在。“例如,银行与房产监管部门的信息不对接,审查第二套房仅能凭借央行征信系统的信贷记录,如果家庭其他成员已购住房而无信贷记录,则二套房认定存在模糊空间。”
作者:王琦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