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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房贷细则:“两外人士”受限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4月22日03:12
  各分行可自定是否暂停第三套房贷
 建行房贷细则对非本地居民房贷的规定颇具震撼力。IC资料

  早报讯 “五大行”之一的建设银行昨天发布颇具震撼力的房贷新规,对“两外人士”(外地人、外国人)的炒房投资行为作出限制。

  在银监会督促各银行立即执行房贷新政次日 ,中国建设银行即发布其差别化房贷政策:对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各分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按照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这是继工商银行之后,第二家在官方网站公布具体房贷细则的国有大行。此前,中信银行也在其网站公布了房贷细则。

  “两外人士”房贷受限

  对比工行16日发布的细则,建行最大的区别就是明确各分行可自定是否暂停第三套及以上房贷,其中对于非本地居民房贷的规定更具震撼力。

  “以上海为例,"两外人士"(外地人、外国人)在全市总的房贷余额中占比近四成,新规的出台将对其中的投资客打击最大。”对此,上海一资深银行人士昨日表示。但他也提到,该规定对于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正常的购房需求并不会带来影响。

  从目前各银行发布的房贷细则来看,各行普遍的规定与国务院新政相同:即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不同之处在于,建行及中信均明确放权给各地分行,由其根据风险状况,自定是否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且对“两外人士”购房做出限制性规定,即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中信还明确,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贷款,也要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这无疑有利于打击境外机构炒房,但建行及工行细则均未提及此规定。

  第三套房认定仍是难题

  至于各分行可自行决定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该人士称,关键是执行较难,“很难界定到底是第几套房”。

  据报道,中国银行副行长张燕玲昨日在北京也表态称,“界定第二套房确实非常困难,中行正在积极研究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她同时称,房贷政策是影响房价其中的一个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

  事实上,对于近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房价的“组合拳”中,并未提及“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这一政策被认为给第二套房留有空间,甚至于第三套房的认定各银行目前也是标准各异。而根据媒体的最新报道,银监会正在考虑对于首套、二套甚至多套住房的界定,将不以贷款发生为界限。

  建行在昨日发布的细则中还提到,要高度重视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加强风险防范。要综合考虑所在地区当地房地产价格走势、住房楼盘项目价格情况、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根据总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差别化的首付款比例要求,防止抵押物价值波动可能导致的风险。对房价波动较大的区域,应进一步提高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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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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