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伟勋 航空和海运企业正在成为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新政的直接受益者,它们的税收负担被减轻,企业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也有望得到提高。
5月4日和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
10]8号),这份文件由上述两部委联合制定,成文于4月23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文件所称的国际运输劳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以及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而提供国际运输劳务的企业,主要是拥有国际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公司和海运企业,如中国国航(601111.SH)、ST东航(600115.SH)、南方航空(600029.SH)、海南航空(600221.SH)、中国远洋(601919.SH)、中远航运(600428.SH)等。
业内人士分析,两部委出台上述文件,主要用意是以免征营业税的方式支持国内航企发展国际客货运输,进而降低旅客出入境和货物进出口的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航企被减免的税收一部分将转化为企业的利润,另一部分则为其降低客货运价格提供了空间。
5月5日晚间,中国国航发布公告称,以公司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21%(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5.49亿元。中远航运也发布公告表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如参照公司2009年度船舶运输收入进行计算,可减少公司营业税支出约4200万元。
受免征营业税新政的利好消息拉动,5月5日下午,航空和海运板块逆市上扬,多家公司股价触及涨停。中国国航收盘价上涨7.12%,ST东航上涨4.76%,中远航运微涨0.77%。
不过,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对国内企业,尤其是航空货运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能带来多大程度的帮助,仍有待观察。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在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市场的份额不足30%,绝大部分航空货运业务被国外公司主导,这一情况被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一位人士称为“全球罕见”。即便内资企业的货运价格低于外航,但载运率和经营效益依然逊色于对手。
一位长期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人士分析,内资货运航空公司的主要差距在于网络短缺,主要是“点对点”的航线,通常是去程有货但回程空载,而外航大部分已经形成“片对片”的网络,来回程的货源都很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