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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护航资金安全 基金销售渠道酝酿变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5月21日06:50

  《贾华斐

  兵马未动,法规先行。

  一个使将来的基金销售行业有可能引入更多参与者的“基础设施”工程已搭建完毕。日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处获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规定》已制定完毕,即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这一规定将以销售资金的账户设定、划转等流程来作为基础,维护资金的安全、效率流转。”上述权威人士透露。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这一法规相当于一个基础设施工程,旨在为将来扩展基金销售的非银行渠道,包括引入一些之前没有采用过的新兴销售方式。

  他认为,此前,基金的销售主要依靠银行渠道来完成,银行天然就具备销售结算资金的功能,属于比较成熟的渠道。因此,这一规定应该主要是适用于一些新兴的支付领域,包括网络直销、第三方销售等领域。

  “只有资金安全有保障时,第三方销售才能放开。”上述权威人士也表示。

  对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将来他们可以更安全地选择更多方式来购买基金。对基金行业来说,这一法规为他们突破当前在销售领域“受制于人”的局面提供了可能。

  由于券商、第三方销售等非银行渠道在基金销售中的占比依旧很小,包括四大行在内的商业银行在基金销售中几乎是“垄断”地位。他们不仅依靠网点优势,在线下销售中占据主导地位,即使基金公司的网上直销,由于无法实现非银行的资金结算,也只能与银行直连,依旧是通过银行进行销售。

  这使得银行在基金销售中依旧占据十分强势的谈判地位。除了向投资者收取基金销售费用之外,基金公司还需向他们支付一定比例的尾随佣金。记者了解到,3月份以来,这一佣金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以往的40%左右提高至55%以上,最高达到70%。

  在此之前,受限于资金安全的考虑,许多在传统领域采取的销售方式,在基金销售领域无法采用。银行的垄断地位也从未面临挑战。而这一法规实施之后,有望为这些方式打开大门。

  不过,江赛春认为,目前的第三方销售占比十分低,要想把这一市场做大做强,还需要一定时间。这一法规制定仅仅是第一步,关键是有更多主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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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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