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讯 5月21日,据媒体报道,四川长虹“财务门”事件的实名举报人范德均因多年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于5月20日晚上21点许被江苏吴江松陵派出所刑事拘留。
对于此案,证券界著名维权律师宋一欣通过搜狐微博(t.sohu.com
)表示,范德均被刑拘期间仍可通过律师继续举报长虹财务造假。如最后查实长虹财务造假成立,而范德均确涉嫌犯罪,则可在今后的司法审判时认定范德均有立功表现。据了解,吴江警方是应四川绵阳警方请求,协助办理此案。范德均曾长期实名举报四川长虹,指控长虹财务造假,涉嫌在1997~1998年度虚增50亿销售收入。最新报道称,目前四川证监局正在调查此案,但“因举报涉及面广和时间跨度大,需要再延长调查期”。
宋一欣认为,如范德均确实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绳之以法无可非议,但同时,鉴于范德均正实名举报四川长虹,四川证监局也正在调查中,并因存在难度二度延长调查期,如果刑事拘留兼有举报人与证人性质的范德均,是由四川长虹所在地的绵阳警方提出请求的,则有违公正执法的嫌疑,应当慎重。
宋一欣同时认为,上级公安部门应对绵阳警方这一请求的初步证据进行实体审查,如发觉有人枉法行诬或打击陷害,也应绳之以法。
为净化证券市场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计,建议公安机关对范德均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的查处,宜延后处置或下放到税务机关处理,否则,敏感当口行敏感事、处置敏感人,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猜测、联想与误解。在这里,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缺失的重要一环宜尽快建立、尽快立法,即《证人、污点证人保护与处置法》。
此外,范徳均代理律师薛昌也向搜狐财经透露,范徳均被抓时曾提出疑问,派出所工作人员如此回答:“你要继续举报‘那个事情’,就抓你‘这个事情’”。显然,“那个事情”指的是范徳均举报长虹财务问题,而“这个事情”则是指范徳均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目前,吴江警方暂未正面回应。
宋一欣律师微博(https://t.sohu.com/u/4572406)
微博原文:我以为,范德均如确实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绳之以法无可非议,同时,鉴于范德均正实名举报四川长虹,四川证监局也正在调查中,并因存在难度二度延长调查期,故如查实刑事拘留兼有举报人与证人性质的范德均,系由四川长虹所在地的绵阳警方提出请求的,则为避嫌与公正执法计,宜慎重。
上级公安部门应对绵阳警方这一请求的初步证据进行实体审查,如发觉有人枉法行诬或打击陷害,也应绳之以法。当然,范德均被刑拘期间仍可通过律师继续举报长虹财务造假,如最后查实长虹财务造假成立,而范德均确涉嫌犯罪,则可在今后的司法审判时认定范德均有立功表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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