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来自证监会的消息,24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发审委2010年第81次发审会审核通过了中国银行的可转债申请。同时,将于28日召开2010年第84次发审会,审核交通银行的配股申请。
中国银行此前公告,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00亿元,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可设置适当的转股溢价。业内人士称,此次发行400亿元可转债以后,即使实施50%的现金分红率,也依然可以使中国银行2010年底的资本充足率维持在11%以上。综合考虑此次融资的规模和未来的发展,中国银行会同时采取降低未来几年现金分红率的措施,同时积极促进可转债在转股期内迅速转股。发行完毕以后2010年核心资本充足率预计在8.5%左右,资本充足率预计在11.2%左右。
齐鲁证券在报告中表示,转股前,可转债以债权形式存在,除增加一定利息支出外,对原股东的权益不构成摊薄,对公司的ROE、PE等指标不构成压力;若补充资本金后业务发展得到保证使得收入增加反而能增厚原股东权益。
同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将于28日召开2010年第84次发审会,会议将审核交通银行的配股申请。
此前,交通银行于4月20日在上海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交通银行A股和H股配股拟融资不超过420亿元议案获得通过。
分析人士称,按照2009年末预计的加权风险净资产的规模,融资420亿元将提高资本充足率2.5个百分点左右,如果银监会不再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应该能满足交通银行未来三年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