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意见》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今天,有关房产税的消息纷纷涌现。
首套房可考虑永不实征 《光明日报》今天在二版刊出《先对豪宅开征房产税》。文章援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观点认为,开征房产税有多重必要性。
贾康说,首先,1994年财税改革形成分税制框架后,地方政府过于注重办企业和粗放型扩张GDP,过于依赖“土地财政”收入,而开征房地产税,可以使地方政府得到一种大宗、稳定的支柱税源。同时,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开征房产税,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上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减少房屋空置率和投资、投机行为。此外,房产税也是发挥财产税再分配调节作用所不可或缺的税种。
贾康认为,中国当前开征房产税是可行的,但此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高度敏感,方案设计上应注重“渐进”要领,不求一步到位。贾康建议,实施初期,对一般的消费性住房不考虑实征;独立别墅、豪华公寓则可先行实征;对居民一定面积以下的“第一套自用住房”,可以考虑永不实征。
以购房金额为基数征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天报道:一位上海市地产界的知情人士透露,在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修改方案中,房产税税率定为0.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
此前各界认为“对上海存量住宅进行评估将是庞大工程”,对此,该人士指出:“这一问题事实上并不难。”在上报的方案中,上海会让住宅拥有者自行报税(即房产保有者先根据其购房金额自行报税缴纳)。“如有超期限瞒报漏报,也会在未来的交易环节中审查出来,到时除了要补足税款,还会给予相应罚金”。
该人士还透露,上海市有关部门最近针对本地居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009年上海市本地居民户均拥有的住房套数为3套。而此次上海房产税上报版本,即可能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
“100万元的房子,每年收8000元,按此税率征收的房产税,对房价的威慑力量已经很强大。”该知情人士说。
房产税率或低至6%。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今天头版头条报道《上海版房产新政将率先出台房产税》。
该报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近期上海有可能出台地方调控细则,房产税有可能在细则中有所体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分析,上海极可能先对增量住宅征税,绝大部分自住性住宅(比如规定人均70平方米以内免征,就可以保护原有一套小二房、现新购一套大三房的改善性需求者),暂时都会免征,而且税率也会比较低,6%。左右比较合适。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