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15日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致辞中透露,2009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78.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6.2%;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1.4%,239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
例达到100%。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2008年第四季度之后,世界经济形势险象环生,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化挑战为机遇,有效遏止经济增长明显下滑态势,率先实现经济形势的总体回升向好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2009年,银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
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积极引领银行业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把握信贷节奏,在切实防范风险的
前提下,加强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在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季度,人币贷款月均增加1.5万亿元,有效避免大面积资金链断
裂、"三角债"和企业破产等现象,对提振信心、经济复苏起到明显拉动作用。随着经济逐步企稳回升,从二季度开始,银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业实现信贷投放逐季有序减速,投放节奏与经济增长速度实现良好契合。
同时,银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有保有控,突出信贷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在信贷投放中确保涉农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的增速、增量;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支持;支持居民首套自住型住房、家电、汽车、农机等消费型信贷;继续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总体来看,2009年我国银行业在支持经济形势回升向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力提升审慎监管有效性
银监会始终恪守风险监管职责,对2009年信贷高速增长下的风险积聚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针对地方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
构牢牢把住"三条红线"不放松,即严禁发放打捆贷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对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地方融资平台严格限制贷款。
针对房地产信贷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控制贷款首付款比例,按风险确定贷款利率;对个人房贷督促落实面谈、面签和居访制度,严格限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授信实施并表监管,统一授信,防止多头授信,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严禁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强化贷款全流程管理,实行向借款人受益方支付的贷款资金拨付制度,跟踪、监督、控制信贷资金流向,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方面,银监会坚持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强化逆周期监管措施,积极建设审慎监管"工具箱"。一方面,督促单体机构加强动态资本补充,适时限制银行间互持长期次级债务,控制大额风险集中度,动态调整贷款价值比率(LTV),管理和回收不良贷款。另一方面,加强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利用压力测试评估银行体系风险,引导银行业关注宏观经济风险,强化与其他宏观经济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
经过危机的检验,我们深刻体会到,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监管理念与原则,秉持简单、实用、有效的监管指标和方式,规制监管与原则监管并重,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扩大监管覆盖面,严格隔离跨境跨业风险,是我们过去不断积累的监管经验,也是当前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推行的有效做法和发展方向,符合中国实际,应当一以贯之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经济和金融的持续科学发展。
全面推进风险监管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2009年,中国银行业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和参与国际监管事务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经过长期准备,2009年,银监会陆续颁布实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标志着我国贷款规则的革命性、制度性变革。"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正在引领银行业真正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树立"实贷实付"理念,建立"营销、审查、发放、管理"相分离的全流程信贷管理模式,从而切实规范银行贷款支付行为,加强贷款用途管理,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满足有效信贷需求。
银监会对各项监管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后评价和调整完善,就公司治理、薪酬制度、资本补充、杠杆率、流动性监管指标、"大而不倒"风险、综合经营风险控制等进行深入研究,并出台多项指导意见。先后就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等重点领域出台指引;探索建立信息科技风险监管规则体系;完善并试点运行现场检查分析系统(EAST系统);修订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加强对综合并表的非现场监管;建立完善新资本协议实施政策框架,全面推动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准备工作。成为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正式成员,直接参与全球监管规制的起草工作。
有效促进银行业均衡持续稳健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七年银行业改革不断深化,我国银行业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逆势而上,综合实力、风险管理和抵补能力、国际地位全面提升。2009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78.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6.2%;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1.4%;不良贷款余额4,973亿元,不良贷款率1.58%,持续保持"双降";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155%,比年初提高38.6个百分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6,684亿元,资本回报率16.2%。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跻身全球大银行市值前三名。
2009年,银行业改革有序展开,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改革、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改革等有序推进。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境外审慎布局,外资银行积极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设立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港澳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在广东设立异地支行,海峡两岸金融交流合作有序开展。
审慎稳妥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
2009年,银监会审慎推动银行业综合经营,有序推进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工作;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支持扩大内需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成立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缓解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题;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银监会高度关注相关风险,要求银行跨业经营的资本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高于本业或目标行业的平均水平,否则需主动退出相应市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创新时,坚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和金融创新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消费者的原则。
科学引领银行业承担社会责任
2009年,银监会指导银行业主动加强金融服务,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对国民经济的严重冲击。推动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调整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引领其分支机构向下延伸,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大力推动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性金融服务全覆盖;积极做好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金融服务准备工作。
引领银行业严格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履行自身社会责任。支援地震灾区重建,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规范贷款核销程序;开展"理财教育"等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服务返乡农民工和社会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对弱势群体的金融帮扶力度。
实现中国银行业新的跨越
应当看到,世界经济金融形势虽然出现好转迹象,但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牢固。我国经济回升中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银行业运行和风险管理的新老矛盾相互交织,改革攻坚的难度依然很大。在国内,我们面临整体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加大,地方融资平台信贷风险凸现,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隐患上升,部分落后产业信贷风险暴露等影响银行业稳健运行的不利因素。国际上,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一些根本原因还没有消除,"大而不倒"、系统性风险、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间的风险传递、国际银行体系巨额坏账、影子银行、准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等问题仍然存在。同时,贸易保护主义及贸易冲突、主权债务危机、失业率高企和全球产能严重过剩可能对世界经济复苏带来新的冲击,对于这些"后危机"时代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我们应保持高度关注。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已经站在一个新的高度,我们既要对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保持清醒认识,又要对中国银行业在世界的崛起充满信心。"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将进一步以科学监管和风险管理为抓手,以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为目标,坚持有保有控、合理引导,推动经济和银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简单有效的监管方式,严守风险底线;坚持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并重,加强逆周期监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2010年,银监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顽强拼搏,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