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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股权受让门槛划定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0年06月30日02:39
  中信建投45%股权受让方资格确定,民营企业和证券公司不可能成为接盘者,且意向受让方净资产须达2500亿元。业界普遍认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将最终接盘。

  中信证券29日正式挂牌转让所持中信建投证券的45%和8%股权,要求意向受让45%股权的受让方2009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2500亿元。

  北交所公告显示,对于意向受让中信建投证券45%股权的受让方,必须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全民所有制企业(非金融机构),且在递交受让申请时在境内没有直接或间接控股证券公司。这意味着,民营企业和证券公司不可能成为接盘者。

  业界普遍认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将最终接盘中信建投,中信建投将成为地方券商。之前市场曾流传中信建投股权转让的“两步走”方案,其中包括45%股权将转让给北京国资委下属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北京国资经管中心成立于2008年底,初始注册资金300亿元。该中心成立后,北京市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股权被陆续划转至其中。截至2009年9月底,该中心合并报表总资产为6300亿元,净资产为2300亿元。此外,中信建投副总裁殷荣彦自2009年2月起开始兼任北京市国资经管中心总经理。

  公告显示,中信建投45%和8%股权对应挂牌价格分别为72.9亿元和12.96亿元,挂牌截止日为2010年7月26日。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前者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后者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中信证券原先持有中信建投证券60%股权,转让后,初步计算中信证券将实现税前盈利71.55亿元;中信证券仍持有中信建投证券7%股权。(丁冰)
(责任编辑:黄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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