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区域经济

北京:差别化房贷政策得到严格执行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吴进宇 通讯员 贺杰 董进
2010年07月22日10:54

  据人行营管部近日对北京辖区内12家商业银行的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个人房贷政策要求和标准无任何松动。“先抵押后放贷”的政策延缓二手房贷发放速度,银行对借款人资质和贷款房屋品质的要求更加严格。

  从调查基本情况看

,在北京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幅度缩小,二套房贷款利率上调,三套房停贷状况未有松动。据调查,北京辖区内各商业银行普遍收紧了首套房贷利率的优惠幅度,目前各行首套房贷利率基本维持在8折以上。虽然个别银行仍可以申请到贷款利率7折优惠,但是与2009年相比,难度大幅增加。用户在满足基本贷款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银行提出的附加条件,如:民生银行要求借款人必须是本行VIP客户,建设银行则要求首付比例4成以上且贷款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商业银行对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的规定比较统一,能够严格按照“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的原则执行。

  调查显示,目前各商业银行对于第二套房贷款均按照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严格执行。6月份开始,北京辖区内商业银行均已全面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至今未有松动。对于此前有媒体称“北京部分银行仍在受理三套房贷”的报道,经询问相关商业银行,答复是个别客户经理向客户传达了错误信息,虽然接受了三套房贷申请,实际并未通过审批。

  从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实施情况看,商业银行“认贷”方面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的贷款记录为主,只要个人征信数据库中能够查询到借款人家庭名下有过1次贷款记录,那么不论该房产贷款是否已结清或出售,再申请贷款时都按照第二套房的标准对待。“认房”方面,由于北京市住建委目前尚未推出统一房产信息查询平台,商业银行对借款人住房认定只能通过各区住建委查询,而各区住建委只口头答复查询结果,不提供书面证明,因此商业银行要求借款人对其提供的家庭住房套数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针对此情况,7月14日,人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市住建委、北京银监局、北京市金融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贷款人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以及征信查询、住房权属信息查询等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此外,北京市住建委将完善北京市住房交易权属信息系统,根据商业银行需求增加查询借款人住房权属信息的用户数量。

  自北京银监局下发《关于加强辖内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在4月20日后必须严格按照“先抵押后放款”的原则,在申请贷款的二手房完成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明后,方可发放贷款,与此前凭借契税完税凭证即可发放贷款相比,二手房贷款周期延长了1-2个月。各银行对借款人个人信用资质审核更加严格,如果借款人之前有过多次逾期记录,再申请个人房贷就会遭到银行拒绝。银行对贷款房屋房龄的审核也更为严格,多数银行对于1990年前的房产基本不受理贷款申请。

  

  

()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