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政府高度重视与社会广泛宣传,低碳观念开始在我国迅速普及并流行,很多地方政府开始花大力气,乃至斥巨资打造各类低碳项目或低碳工程,这对推进我国的全面低碳转型无疑大有裨益。
但低碳转型需要从现实出发,走一条渐进而不是冒进之路。
我们的经济根基就建立在“高碳”模式之上——制造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制造业的发展又离不开对能源的消耗,我国的制造业又多以高耗能产业为主,这就决定了中国的低碳转型之路必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以中国目前的实际国情,如此多的劳动人口和相对较低的产业水平,使得中国已离不开制造业,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制造业发展之间完全是休戚与共的关系。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约为40%,年均增长率约为15%,“制造”成为中国的使命所在。
我们丢不开制造业,当然也就不能立马与高碳决裂。我们所要做的,是逐步从高碳制造向低碳制造方向转变,这需要有巨大的投入,也需要有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
消费领域的转变也是如此,社会大众实现向“低碳消费”方向转型也需要一个过程。因为对产品生产厂家而言,搞“低碳”意味着要增加产品成本,所以生产同样一种商品,低碳产品的成本往往会大于高碳产品,也就是说,高碳产品往往会比低碳产品更具价格优势。
现在沃尔玛已着手在中国推行商品的“碳足迹标识”,要求两万家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其产品的“碳足迹”,可以预见,届时消费者在沃尔玛购物时可能会面临一种抉择:是花较低低价格去购买一种高碳产品?还是花较高价格去购买一种低碳产品?
我们当然不能苛求中国的消费者去拔高自己的思想境界,这种境界即使能达到也需要一个漫长的培养过程。在低碳转型初期,市场更需要有政府扶持力量的介入,我国的节能灯推广就采取这种思路,自2008年以来,政府已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了节能灯2亿只以上。
走低碳转型之路,方向和启动是关键,要选择符合本国实际的转型方向与具体方式,从脚下开始起步。
一般而言,实现低碳可通过两种手段达到:一是行政手段,二是市场手段,二者各有优劣:行政手段比较立竿见影,但对被执行企业的损伤程度较高,对经济的负面影响较大;市场手段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经济的冲击也小,但见效期相对较长。各国在低碳转型过程中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选择具体实现手段。
西方国家一般较常采用市场手段,如征收碳税或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等方式;我国则更常采用行政手段,比如对小火电、小水泥等高排放高耗能企业的关停并转,尽管政府也明白直接关停会对企业造成损害,但在碳排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完善的今天,行政手段仍是一种迅速降碳的有效方式。
各国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碳交易的具体方式。碳排放权交易可以分为强制性减排交易和自愿性减排交易两种,强制性减排交易会比自愿性减排交易更快达到低碳效果,很多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强制减排交易制度,目前欧盟采用的“碳配额交易”就是一种典型的强制减排交易模式;我国并没有把碳配额交易作为发展方向,中国目前更适合采用VER模式(自愿碳减排交易),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保护环境理念的深入,自愿减排已逐渐成为国内许多企业、团体甚至个人的重要选择,这也为我国VER市场平台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现低碳转型要有数量渐进指标。我国已对外承诺到2020年要实现碳强度减排45%的大目标,按照时间序列这相当于我们的“十三五”目标规划,而要达成这一数量目标,就要做好“十二五”的规划,同时要确保“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完成。
我们制定的“十一五”目标是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截至2009年底我们只完成了14.38%,不足预期目标的80%,这意味着今年剩余时间里减排任务将极其艰巨。
总的来看,低碳转型对中国将是一个较长时期内循序渐进的过程,绝不可能采取毕其功于一役的套路。
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低碳经济其实是一种体系转换,也是一场制度创新,从技术到经济,从政策到法律,从产业到金融,从社会到环境,从商业模式到消费习惯,几乎每个环节都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这种体系转换的工作只能点滴渗透、步步推进,否则很容易出现紊乱,甚至走向反面,这一点在转型初期要尤为谨慎。
(熊焰: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 (来源:熊焰)
(责任编辑:曹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