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婷婷
监管部门日前出台的“高风险农信社兼并重组”政策,为全国212家监管评级为六级和五B级的农信社提供了风险“软着陆”的通道,同时也为伺机已久的民间资本打开了另一扇进入金融业的大门。
在小额贷款公司风潮之后,嗅觉灵敏的温州企业家再度“闻”到了金融牌照的价值。“尽管有一定风险,但一些温州企业家已经表现出很大的兴趣,他们跟我表示,如果有相关信息要及时告知,如果其他地方有农信社并购重组的项目,可以马上过去考察。”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但有地方银监局人士认为,高风险农信社兼并重组对民间资本而言,可谓“吸引力有限、可执行力受限”。一是对于难以立见成效的“高危”农信社,盈利动机强烈的民间资本缺乏足够的投资意愿;二是在持股比例、公司治理以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社会出资人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仍是个疑问;三是在现有“国家委托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委托省联社”的农信社风险处置模式下,民间资本要发挥“鲶鱼效应”难度系数较大。
民间资本成“救星”?
经过多年改革,支农主力军的肌体日趋健康。截至2010年6月末,农信社资产、负债双双突破9万亿元,比改革前的2002年末均增加7.5万亿元;存款规模增加6万亿元达到8万亿元左右;贷款规模则较改革前增加4.1万亿元,达5.5万亿元。
但部分农信社存在监管指标恶化现象,虽然这一数字从2007年末的585家,下降到2009年末的212家,但仍约占全国农信社总数的10%左右。
“此次被纳入兼并重组范围的农信社,风险非常严重,是需要采取整顿性、处置性措施的。”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称,尤其是监管评级为六C级的农信社已接近破产边缘。
然而,由于农信社具有强烈的“同质同类同名”特征,一家县级农信社的破产,都可能在广大储户中产生连锁负面影响,危及整个农信社行业的品牌、信誉和声誉。因此,近几年,尽管从法规政策、机制上,高风险农信社都已具备退出机制,但并未真正启用。
“目前,监管部门尝试以救助性措施,即用行政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来解决高风险农信社问题。”但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认为,从投资人投资意愿角度分析,政策执行或面临打折扣的情况。
他指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大中型商业银行而言,根据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其董事会不会选择投资与银行战略不相符的农信社,而在监管方缺乏正向激励机制情况下,银行更不会选择高风险农信社。
对进入金融业渴求已久的民间资本,是否将成为高危农信社的“救星”?
“鲶鱼效应”难施展
周德文指出,农信社的兼并重组为温州人提供了新机遇。在民间资本发达的温州,当地民间流动资本达6500亿~7500亿元,另有1.2万亿元投入在固定资产上。而温州民间资本对金融业的兴趣是全方位的,从城商行改制到筹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都有涉猎。
“这一次,农信社的机遇比小额贷款公司还要大。”周德文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是民间借贷合法化、国家对内金融开放过程中的特定产物,从一般工商企业转为村镇银行仍有政策问题需要解决,而农信社则从一开始就是正规金融机构。“民间资本谋其就是金融牌照,与其绕圈子,不如直奔主题。”
但民间资本的“鲶鱼效应”能否良好作用于高风险农信社,仍面临持股比例问题。根据监管部门规定,民间资本可以作为并购方参与并购重组,但持股比例不得高于20%。
事实上,在村镇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中,均存在民间资本持股比例过低和民间资本需要让出控股权的问题,温州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兴趣锐减部分源于上述原因。
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表示,在持股比例、公司治理以及配套政策尚未完善情况下,社会出资人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仍是个疑问,新政有待获得社会出资人的认可。
而按照农信社相关政策规定,农信社风险处置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务院委托地方党政机关处置,第二层次是地方政府委托省级联社进行处置。“这种模式下,民间资本如何通过公司治理获得与出资额匹配的话语权,是一道待解的难题。”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