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深发展向中国平安的定向增发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应经平安银行股东大会,且大股东中国平安应回避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和深圳发展银行(000001.SZ,下称深发展)的重组预案,引起平安银行小股东的强烈不满。财新记者了解到
,小股东们正在商议提请召开平安银行股东大会对预案进行表决,并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关联方必须回避。9月1日,中国平安公告,将以持有平安银行约78.25亿元股份以及认购对价现金26.92亿元,以每股价格17.75元认购深发展非公开发行的约16.39亿股份。9月2日,中国平安总经理张子欣表示,26.92亿元价值相当于9.25%平安银行的股份,被普遍解读为这部分现金是深发展出面回购平安银行小股东股份的资金。
平安银行小股东认为,两行合并是中国平安的最终目的,也是监管部门所要求的。而公司合并本身是有法可循的,但中国平安以股权转让形式避开平安银行小股东的发言权,并有擅自为小股东股权定价的嫌疑。
他们认为,深发展作为上市公司,与平安银行业务范围完全重合、经营区域部分重合,完全违反了同业竞争的规定。平安银行成为深发展的控股子公司,为消除同业竞争的影响,在深发展和平安银行的业务范围上必定会有调整和限制。他们认为,这种调整和限制或许将会损害平安银行的整体利益,也将直接损害平安银行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他们认为,深发展向中国平安的定向增发股权构成了关联交易。因此,中国平安的股权转让应作为平安银行的重大事项,经平安银行股东大会通过,而中国平安对此决议不应具有表决权。而据9月1日中国平安的公告,该预案只需通过中国平安和深发展双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的审批,并不需要经过平安银行的股东大会审批。
一名平安银行小股东认为,如果定向增发完成,小股东股份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维权更加困难。据其透露,中国平安与深发展的协议中有一条款没有在此次公告中披露,条款大意是中国平安将协助深发展完成对小股东的收购,如超过每股3.37元,将由中国平安兜底。该名小股东同时指出,据闻不会超过每股5元。“如果真是5元,大部分小股东会同意。”
据平安银行2009年年报,其法人股东总数为105家,持股员工1450人。中小股东们的持股成本不一致。其中,平安银行内部员工持股比例为2.87%,当初每股实际入股成本在3元左右。法人股东的持股成本则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