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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本套上紧箍咒 信托公司限1年过渡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0年09月10日06:21

  每经记者 张玮 发自北京

  近日,银监会已正式向信托公司下发《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9月9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该《办法》是以银监会主席令的方式下发,鉴于不同业务的风险系数和各类资本的风险扣除项均属初次测算,后续还将会下发落实该办法的具体通知。该办法给了信托公司1年的过渡期,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1年以后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去考核。

  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该办法的下发,会使信托公司未来的资产扩张受到控制,同时,银信新规对信托公司的影响有限。“银信合作约占信托公司业务规模的2/3,但收入只有百分之十几,银信全停也不至于影响它的生存。”他指出。

  信托套上“紧箍咒”

  根据该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也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办法》核心是通过净资本对信托公司的业务进行风险约束,信托公司无限做大信托资产规模的时代就此画上句号。

  业内人士指出,净资本管理办法相当于对信托公司设定了“类似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指标,信托公司可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与其净资本直接挂钩,但风险系数的不同则导致信托公司在开展信托业务时会权衡该项业务带来的净资本收益率。

  净资本管理办法是会否使信托公司彻底割舍银信合作业务?

  对此,银监会非银部相关人士向记者指出,信托公司的业务有很多种类,按照《办法》简单说来,就是把信托公司的各项业务分为几个大类,每一类业务都计算出一个风险资本来,要求信托公司有相应的净资本去对应,不同的业务种类占用不同的净资本。

  以银信合作业务为例,银信合作业务占用的净资本和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一样的,而收益率却相差10倍甚至10倍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信托公司会经营哪种业务呢?”他向记者表示。

  “监管部门不是简单地告诉金融机构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我们是通过监管导向去引导,它自己去找适合的发展道路,我相信它们自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上述银监会非银部相关人士指出。

  上述监管部门人士分析指出,从监管信托公司的角度讲,对目前所有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包括单一信托,应该做到心里有数,要定期的做压力测试和风险排查,目前整体来说风险可控。早期的银信合作项目,有一些实际上不是控制在信托公司手里,而是在银行手里,这一部分是否有风险,目前银监会也正在做风险排查工作。

  他指出,出台的净资本管理办法,也是对信托公司监管的一种手段,有助于更科学地监管信托公司,准确地计量信托公司的风险,总的目标就是建立以净资本为目标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风险监管,推动其规范和健康发展。

  融资补血下的上市冲动

  信托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后,大部分信托公司都必须随着信托资产规模的扩张增加资本金,这可能使得信托公司上市有了充足的理由,使之引发上市融资的冲动。

  对此,上述人士分析,这首先得看信托公司有没有必要上市,其次净资本办法实施以后,信托公司是否有增资扩股的需求。

  他指出,对于信托公司是否有增资扩股的需求,每家信托公司都可以按照《办法》去计算一下。整体来说监管层给整个信托行业的发展预留了很大空间,但是结构是不平衡的。有个别信托公司要么压缩业务要么必须要进行扩股,每家公司情况不一样。他举例称,有的公司可能在现在的资本金情况下,规模翻倍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上市的问题,该监管部门人士分析,从目前来看,信托公司还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是它自己的资本去投资金融机构的股权,或者投资金融产品去壮大自己的实力。

  其次,信托公司一旦发生问题,没有公共救济手段。“所以信托公司一定要充实资本金以面对可能的赔偿。”

  中银国际某分析师指出,截止到2010年中期,中国信托公司的净资产值达到1090.5亿,根据管理办法,估计净资本为873亿左右,而截至2010年中期的信托总资产为3.04万亿。

  根据目前公布的风险系数计算的风险资本为600亿~750亿,因此净资本仍能满足信托公司目前的资产规模。如果按照平均2.5%的风险系数,则目前的净资本还可能支撑信托资产5000亿~1万亿的扩张空间。

  关注银信新规的实际效果

  上述银监会非银部门人士指出,金融体系有近90万亿的资产规模。然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过5、6万亿,而信托业所占比例更小。

  对于银信新规的最大变化,该负责人称,现在银行只能提供一方面,即要么提供项目,要么是资金。

  他进一步分析称,银行自身的信贷规模用完了,但手里又有好的项目,银行可以把该项目介绍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去独立评估,独立决策,信托公司自己去决定是否做该项目;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银行流动性充足,可以拿银行的资金或者理财资金去购买信托公司的产品。“这其实是新规的核心。”该负责人指出。

  该监管部门人士还认为,短期内会对信托公司和银行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看,是引导金融机构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信托行业经历了多次的经营整顿,我们希望这个行业不要因为短期利益而放弃了核心竞争力。”他指出。

  事实上,针对银信合作业务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以来,银监会先后下发了《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监管规定,对银信合作业务进行指导和规范。此次下发的《通知》,则是强调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业务中要坚持自主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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