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10月20日报道,银监会办公厅9月向全国银监系统、银行系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下发了《关于提示房地产企业规避调控政策有关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警示四类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其中包括拖延开发期限、
变相捂盘惜售、通过关联企业获取贷款等。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
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也显示,多数银行家们认为房地产行业的短期风险正在积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链条效应应予以重视。
“尽管调控政策已经很严了,但开发商总是能找到应对的手段。”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因为预期房价仍将上涨,开放商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的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开发商的这些手段,《通知》提出要结合监管要求,切实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
该监管要求主要有:“不对囤地、捂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新增贷款”、“对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等。
业内人士指出,相对于不断加码的住房按揭调控政策,开发贷的调控稍显稳健,但开发贷的风险却一直高悬。银监会2009年年报也认为,2010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的不审慎行为可能加剧,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链条效应或将重现,信用风险隐患可能上升。
事实上,这个链条不仅是一个开发贷款的问题,还包括上端的土地储备贷款/下延的住房按揭贷款,资金链条环环相扣。一旦某个链条断掉,就是一个大面积的风险,对整个银行业破坏较大。
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授信部高管认为,在一些热点城市,房屋的租售比指标都远远超过了国际平均水平,住房投资的非理性因素持续存在,所以必须对这个行业保持高度警惕。
(责任编辑:刘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