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政领域的一部核心法律,《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其中必将牵涉诸多利益、责权分配的复杂关系。
一位曾参与《预算法》修改的知情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说,“《预算法》修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分配,从始至终,从起草到调研、到提纲,每一步都有很多不同意见与争论,每一个条文都经历反复讨论。难,就难在这里。”
最新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改革内容涉及到诸多方面:简化财政级次;建立支出责任与财力保障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主要目标;“增强预算的完整性”,是权力机构实现有效监督的基石……
从提出修改《预算法》,到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其间长达7年之久,可见这项工程的庞大、艰巨及重要性。
更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十二五”即将开局的节点,如何理顺财政分配关系,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今后更长远的经济改革目标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此时修改《预算法》,正有“铺路搭桥”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