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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捕鼠”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肖 渔
2010年12月01日00:52
  本报讯 据消息人士透露,今年二季度开始的对基金经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很可能将进入行政处罚等阶段。据悉,今后证监会仍将延续严管严打的原则,对于从公募转投私募的基金经理,查处的力度尤其会加大。

  消息人士指出,近期对基金经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很可能仅仅是开始。特别是对所有由公募转投私募的基金经理,证监会将严格检查其过往的投资行为等。

  该人士指出,这是个重大转变,对业内会产生重大影响。现有《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仅从行业自律管理的角度对公募基金圈内人员的流动做出约束,比如规定无特殊情况管理基金未满1年即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1年的,不得在其他公司注册为基金经理。但是对于彻底挥别公募转战私募的基金经理,尚无任何行政约束手段,也无法对这一越演越烈的公转私浪潮进行遏制。而私募基金由于不受任何信息披露、行政监督等约束,其交易行为中的合法、合规性经常受到行业质疑。

  事实上,早在今年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明确表示,年内将加强基金行业监管,重点打击内幕交易、“老鼠仓”等影响行业公信力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的查办力度上,将提高立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今年9月证监会已对涉嫌“老鼠仓”交易的三名基金经理涂强、刘海、韩刚迅速做出行政处罚,韩刚更因交易时点、交易金额等关键指标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而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消息人士透露,对涂强等三人查处结果的公布绝不意味着今年整肃基金业“老鼠仓”战役的结束,而仅仅是个序幕。今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大了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以深圳和上海的打击力度最大,未来仍将延续严管严打原则。其中特别令人关注的是,对于从公募转投私募的基金经理,今年的查处力度尤其会加大。鉴于对私募监管的长期缺位,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已考虑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视野,相关部门已为此进行过多次讨论。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这标志着对“老鼠仓”和其他内幕交易案件的重视已经纳入中央政府的视野,对内幕交易的整治力度无疑将进一步升级,而公安部、监察部等执法部门的联手则使内幕交易的查处更加高效便利,让证监会快速查处行业“老鼠仓”的目标成为可能。
(责任编辑: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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