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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拓展低碳金融业务 助推低碳经济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
2010年12月20日09:02

  保护环境、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后危机时代,发展低碳经济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银行业的广泛支持,也为中国银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面对低碳金融这个非常陌生的领域,中国银行业应该怎么办?日前,

由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和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共同主办的“碳金融与中国银行业”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国内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碳金融与中国银行业”这个主题,广泛探讨了低碳经济与碳金融发展中的诸多理论与实务问题。

  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李晓鹏

  创新碳金融业务为银行带来了重要契机

  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发展方式以及金融格局进入了一个新的重构期,中国当前正利用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着力发展低碳经济,将减排压力转化为促进国内经济转型的动力,在国际经济环境中进一步提高中国的竞争力和国际地位。从全球看金融发展历史可以看出,低碳经济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是依赖于比较发达的资本市场和比较完善的碳交易体系来实现的,而在中国,当前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还不完善,特别是在碳交易方面才刚刚破题。因此,在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碳交易体系还不够成熟的条件下,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就要更加依赖银行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同时,积极创新碳金融相关业务,参与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也为我国商业银行多重发展带来了契机。首先,多模式拓展绿色信贷,有利于吸收我国商业银行环境与社会风险,有利于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使得商业银行在宏观经济转型和推动社会结构调整的同时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其次,中国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无论为低碳企业提供包括财务顾问、经济咨询等中介服务,还是直接参与国际碳交易,都有利于提升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改变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被动融入国际交易的不利局面。第三,研究、了解及主动参与国际碳交易规则,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快国际化的步伐,加快构建全球银行的战略性布局。第四,发展碳金融助力低碳经济,有利于商业银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经济相关方带来经济与社会利益,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部部长冯飞

  必须尽快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壮大

  对于中国而言,今天的问题已经不再是是否需要低碳转型,而是转型速度能有多快、幅度有多大。低碳经济不仅是一条走出当前经济发展方式困境的有效途径,而且对保障中长期持续增长来说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中国必须而且尽快通过多方面政策措施全方位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壮大。

  一是尽早启动发展低碳经济,将发展低碳经济纳入“十二五”规划,并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建议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0%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之一。二是改革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起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体系。要逐步实现竞争性能源领域的市场定价,自然垄断环节要根据明晰的规则进行监管;将能源开发、转化和使用过程中的外部成本和资源消耗状况完全反映在能源产品的价格;价格交叉补贴要逐步实现“暗补”向“明补”转变,并最终取消交叉补贴。三是构建绿色税收体系,加大财政支出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在资源的开发环节通过税费调整,将环境损害成本和资源价格反映到能源价格中。将排污费改为污染税,实现“污染者付费”;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在能源的消费环节,通过征收能源税增加能源使用成本来引导能源的消费行为和使用方式。研究开征碳税,为低碳技术创新和大规模应用提供稳定的价格信号。加大节能、可再生能源、低碳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长期来看中国应该建立一个碳交易系统,近期则可以通过实施自愿碳交易,从中获取并积累经验和能力,包括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要充分利用目前的CDM机制,并逐步引入碳银行制度。五是支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国际合作。要加强公共研发机构和试验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鼓励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实施自主化依托工程;资助和引导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成熟技术加快应用。六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规和标准的执行。要完善能源生产和转换、节能、固体废弃物和农林业等领域有利于降低碳排放的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能效标准;加强能效标准的执行,对于工业、建筑等项目,能效标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估及审查相结合。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

  着力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在碳金融发展上,就目前国内外现状而言,需要特别注重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与银行绿色信贷等相比,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可能更加关乎中国未来在国际低碳经济发展中的市场竞争力与国际地位。目前,我国碳交易还仅仅处于“农贸市场”阶段,只少量地参与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不仅没有真正的国内交易市场,而且在国际上也没有价格方面的话语权。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我国的环境交易所缺乏统一规划,中国企业在碳交易中分散谈判,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在碳融资和碳金融服务上国内金融机构参与不足,等等。实际上,我国在碳排放的限额核定上是具备一定条件的,有了限额,就可以催生一种交易机制,从而形成碳交易市场。因此,中国应该充分借鉴欧盟的经验,大力发展碳交易的配额市场。在今后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思路上,应着力构建多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体系;推动国内交易所合作,形成全国性统一市场;强化碳金融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碳金融交易工具,拓宽CDM融资渠道;完善CERs定价机制。

  在发展碳金融上,国内金融机构要给予强有力支持。一是在信贷方面给予支持。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强减排要求,承诺达标企业获得融资;将排放权减排额作为抵押物,来为环保企业进行融资;开办专项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换代的项目贷款业务;开办排放权交易购买方专项贷款。二是在中间业务方面给予支持。为CDM项目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参与托管正在快速成长并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碳基金等业务;积极推动保理融资工具在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中的应用。三是在直接融资方面给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资金投入。

  碳金融市场发展最根本的还得是政府政策推动。政府应介入国内碳金融市场发展,为碳配额交易规则制定、减排量核定标准制定、减排设备支持、减排配额基础上衍生工具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应推动建立绿色信贷担保制度,通过财政资金担保杠杆,放大环保信贷的投入规模。应设立专项基金,投资于环保企业或为环保企业提供优惠借款;应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方式,合理分散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融资支持的信贷风险。充分运用国际金融组织对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

  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詹向阳

  发展低碳金融业务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土地、资源、环境、技术约束的不断提升,传统“两高一资”行业经营发展面对的瓶颈制约越来越严峻,商业银行向这些行业投放的贷款面对较大的风险隐患。而环保节能、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低碳产业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其发展壮大是未来中国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其蕴涵的巨大金融需求为银行退出“两高一资”行业、推进信贷结构转型开辟了空间。因此,低碳金融业务是银行创新发展和经营转型的重要机遇,将成为商业银行业务拓展和盈利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有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分享国内和全球经济发展的红利。

  当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低碳产业的支持力度还有待提升,低碳金融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在发展碳金融业务方面,还面临诸多的问题和挑战。一是低碳产业基础依然薄弱。很多低碳技术尚处于应用转化阶段,投资大、见效慢、不确定性强的产业发展特征突出。各地区为了争夺低碳经济发展的领先优势,出现了一些盲目跟进、过度竞争的现象。部分企业虽属于低碳行业,但在全球分工链条中,承担的依然是附加值低、高能耗的环节,竞争力薄弱。二是碳金融业务的市场环境相当复杂。国内包括碳交易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尚不发达,既限制了商业银行开发碳金融衍生产品的空间,也无法为碳金融业务提供风险规避、价格发现等服务。商业银行要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需面对非常大的挑战。不仅要熟悉国际碳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程序以及交易手续,准确评估低碳技术的商业应用前景,而且要承受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多重风险。三是碳金融业务的政策环境有待完善。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加大了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的难度。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既没有风险担保、利差补贴、业务准入等方面的激励保障机制,也缺少制约其他资本向“两高”融资的惩罚机制。环保信息披露制度不严格,很多企业的环保守法信息缺失。

  面对这些挑战,商业银行要深入分析低碳行业的产业形态、技术特征、发展规律,依托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区域结构的转型,结合低碳经济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完善绿色信贷的业务模式,推进信贷结构的低碳化转型,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更好支持低碳经济发展。

  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乔海曙教授

  要加大对碳金融的学术研究

  目前来看,国内外学者在碳金融源起、特殊属性、动力机制、国际博弈研究、适应性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还远远不够,还不能为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因此急需加强在碳金融方面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未来,关于碳金融研究,主要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碳金融内涵和属性研究。即碳金融与碳交易、低碳产业、金融支持低碳等关系的界定,碳金融的金融属性或准金融属性研究。二是碳金融定价研究。从各类金融市场的定价机制出发,研究碳金融在碳交易的定价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并分析它如何作用于碳交易,从而形成碳交易市场的价格。从金融工程学的角度分析碳价格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碳价格的定价模式及效果,从而产生中国本土的价格信号。三是碳金融产品创新研究。短期内,立足于为低碳经济服务,对商业银行所应该创新的相关中间业务、低碳产业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投资基金和股市及债市融资业务等进行研究。长期,随着我国碳市场的深入发展和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考虑碳资产证券化、碳交易CDS等碳金融衍生产品。四是碳金融和产业的联动效应研究。研究碳金融与能源、碳化工、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产业的关联效应,研究如何发挥绿色信贷、碳金融交易所等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五是碳金融国内实现机制研究。深入考查本国实际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在当前国情下,每一阶段适宜发展和创新的业务,并确定每一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分析国家层面应对气候变化所应采取的政策组合,各级地方政府如何将碳金融和低碳经济结合起来,构建有利于低碳经济转型的碳金融体系,商业银行如何从指标制定、流程规范、产品开发等多层次、多角度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行动计划。研究如何基于CDM机制构建国内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国内碳交易所的功能。

  作者:潘永东

(责任编辑: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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