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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内幕交易需切断三条利益链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贺辉红
2010年12月24日01:48

   今年11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掀起了一场由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部委联手打击内幕交易的行动。分析人士认为,这也许会持续较长时间,但其效果如何,还要看能否切断资本市场形形色色的利益链。

   从内幕交易运行的特点来看,目前急需切割的利益链有三条:一是以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为发端的内幕交易,二是并购市场发生的内幕交易,三是以券商为发端的内幕交易。

   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为发端的内幕交易实际上是资本市场上最大的祸根。2010年,一纸绝情公告令一只股票连续数个跌停,让投资者损失惨重。其原因就是该公司曾宣称的资产注入预期落空。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大股东分享到了该股上涨的盛宴(公告是在大股东减持后披露的)。据说,这家公司本来就喜欢炒自己的股票。上市公司先埋伏进驻,然后利用各种机会公布朦胧利好,吸引机构资金进场抬轿,最后达到顺利兑现的目的。这是一条完整的利益链。

   由上市公司为发端的内幕交易并不止这一种,日常较为常见的内幕交易往往发生在董秘之间,部分上市公司的董秘之间通常会进行信息交流,在利好或利空公告前,相互买卖对方所在上市公司的股票。然后,再将这些信息慢慢地渗透给一些身边的核心人员,以达到稳定股价的目的。信息公告后,便可顺利出局。

   并购市场的内幕交易则屡见不鲜。今年以来,很多私募基金都开始涉足并购市场,看重的就是在这个市场上赚钱的方式有多种。在一级市场,并购方可以通过重组环节,获得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通过改良壳资源环节,可以取得再融资资格,圈到更多的钱。在二级市场,并购方亦可利用关联账户,在并购实施过程中在二级市场上获取并购溢价。如果并购方实力不够,还可以“并购”为诱饵,吸引其它资金进驻,达到联手控盘的目的。据了解,有些并购方的并购成本,完全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赚回。这对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存在明显的不公。

   以券商为发端的内幕交易是最为隐蔽,也是最难取证的一条利益链。一些券商为了揽客户,往往会在投研报告投送的先后顺序上下工夫。一只股票可以先推给实力最强的客户,再推给实力较次的客户,然后通过营业部发给散户;也可以先将报告送给私募,等私募建完仓之后,再推给公募基金。最近,市场上有一条传闻:由于券商在推荐股票时,存在明显的不公平现象,一家实力雄厚的私募基金放出狠话,要离开这家开户券商。该券商最终承诺向该私募先推荐一只股票,然后再将该股推荐给基金公司。该股在打了一个涨停板之后,果然有一些资金陆续跟进。此外,还有一些券商有影响力的分析人士与私募直接联手,利用信息优势牟利。

   诚然,内幕交易与这个市场的制度不健全、违规成本较低、市场文化不成熟有关,但对于打击内幕交易并非没有办法。黄光裕内幕交易案、董正青案都已证明,对上市公司层面发起的内幕交易,是可以在现行制度下进行有效打击的。而针对并购市场和券商层面的内幕交易,目前有效的常规办法似乎并不多。观察人士认为,还是要在法律上采取“辩方举证”的办法对内幕交易进行监管。而在处罚方面,也可效仿国际常用的办法,那就是用“重典”,以加大违规成本,重塑市场文化。  

(责任编辑:王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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