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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基金“老鼠仓”先要重罚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叶 檀
2011年02月24日05:34

  要杜绝内幕交易,首先要重罚。从惩罚的角度来说,证监会必须善用其权。

  同时,建立市场秩序和正确的激励机制与监管不可偏废。

  基金“老鼠仓”是顽疾,有人担心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使基金业“老鼠”遍地。

  该项规定允许基金业人士买卖股票,只要与份额持有人不发生利益冲突、信息公开披露即可。该项规定引起担心,不许买卖股票难禁“老鼠仓”,允许买卖后基金行业“老鼠仓”遍地。

  凤凰网的一项调查显示,占投票数79.7%的网友,对草案这项修订意见表示反对,认为 “这只会出现越来越多‘老鼠仓’”;仅有12.2%的人表示支持,认为基金从业人员也是投资者,应有权参与股票买卖。基民的担忧可以理解,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我们对于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制约几乎是国际上最严格的,却没能制止“老鼠仓”。原因在于,规则表面严格实际如同渔网处处见风,只要让七大姑八大姨建仓,就能轻而易举地暗度陈仓。

  新版草案将不可能扼制的潜规则端到了台面,对基民而言反而是一大利好,起码以后基金内部人士的建仓持仓情况必须公开了。这当然是天真之论,建“老鼠仓”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没有哪个基金内部人士会公开“老鼠仓”。

  要杜绝内幕交易,首先要重罚。从惩罚的角度来说,证监会必须善用其权。证监会有准司法权,修订草案同时扩大了对基金的监督管理权限。

  最后,建立市场秩序和正确的激励机制与监管不可偏废,允许基金从业人员在玻璃房内交易,既可以发挥投资能力,也可以获得合法的收益,更能够让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一致,未尝不可。让潜规则变成明规则,让禁令变成真正的惩罚,让信息公开透明获取合法收益,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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