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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阁:国际板可先在大型红筹和境外公司试点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证券日报
2011年03月04日05:53

    继去年全国两会之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剑阁今年再度在提案中呼吁,中国应加快推动国际板。与此同时,他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在今年首先开展对大型优质红筹公司和境外公司登陆国际板的试点工作,“红筹公司和境外公司,这两者应该是平等的。”

  呼吁:加快推动国际板建设

  “我在去年提案的基础上再次呼吁,应抓住机遇,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开设国际板,为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更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建立一个全新的平台。”李剑阁称。

  他表示,A股国际板的创立对中国经济、中国资本市场、中国投资者和中国企业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首先,国际板的推出有利于提升内地证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其次,国际板将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优质红筹公司和世界一流企业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获得的利益,可以被中国投资者分享。为国内过剩流动性和过高的储蓄率扩展投资空间,有利于抑制资本市场可能出现的泡沫;第三,优质的红筹公司和境外公司进入A股市场,有助于引导A股市场向价值投资的方向发展,提高市场素质,降低A股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

  他认为目前推出国际板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首先,推出国际板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其次,虽然境外企业在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息披露、上市监管协调等方面与我国现有监管体系存在一定差异,但据了解,就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已和人大法工委、人民银行、财政部、外管局、上交所、中证登等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基本达成了共识;第三,市场基础设施不存在障碍;第四,多家优质的境外上市的红筹公司及大型跨国企业都已表示出登陆国际板的兴趣并开始为此作积极准备。因此,今年将是A股推出国际板的良好时机。

  至于国际板主体,他表示,可考虑在大型优质红筹和境外公司试点,而这两者应该是平等的。

  建议:进一步推动再融资改革

  为更好地推动现有优质上市资源的后续发展,更多地使优质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得以满足,李剑阁建议进一步推动再融资发行制度改革,提高市场化水平。

  第一,推进再融资定价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建议参考海外成熟市场的做法,逐步放宽再融资发行底价的硬性规定,在折让幅度和定价基础日选择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鼓励采用市场化询价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相互约束和议价过程实现有效定价,平衡两者的利益关系,提高股本再融资方式的效率。

  第二,引入股东大会一般性授权机制。建议对于优质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引入一般性授权机制,即股东大会可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在一年内董事会有权发行不超过一定比例(通常为20%)的新股。

  第三,增加发行环节和程序的灵活性。同海外成熟市场相比,目前的A股股本再融资产品在发行机制方面仍存在部分限制。可考虑在股本再融资的产品结构及具体发行环节上进行优化,赋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更大的灵活性。具体而言,可以引入储架发行制度。

  第四,强化各部门日常监管,而不必聚焦上市审批环节。建议强化各部门的依法日常监管,而不必所有相关部门都把监管精力都集中在上市审批环节上。若暂时难以做到,建议改变其他监管核准为上市申请先决条件的做法,允许其他监管审核与证券发行核准同步进行,在上发审会前获得全部批准即可。

  第五,A股IPO和再融资中实施存量发行。在设计未来的存量发行制度时,监管机构还需要对出售存量股份股东类别、出售存量股份的比例进行一定的限制,避免原股东,特别是财务投资者的短期套现行为,也尽可能减小对公司经营稳定的影响。建议相关监管部门能尽快完成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制订并推行实施,以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第六,灵活调整创业板再融资的发行条件。原则上,在提高审核效率、降低企业发行成本和鼓励企业成长的前提下,借鉴国际资本市场创业板再融资经验的基础上,建议灵活调整我国创业板再融资的发行条件和审批。

  考虑:重开国债期货市场

  与此同时,李剑阁还建议重开国债期货产品。他表示,国债期货作为一种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其规避利率风险和价格发现已在国际金融市场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目前,我国发展国债期货交易越来越有必要。

  首先,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利率风险暴露已经进入活跃期,风险管理需求日趋紧迫,国债期货交易能有效帮助我国的金融机构和经济当事人规避利率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其次,国债期货交易还能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和利率体系的完善、提高债券定价的有效性和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整合和深入发展。再次,国内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市场的良好运行,形成了一套包括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在内的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为重开国债期货交易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完善的市场环境。最后,国债期货具有场内交易、集中托管、逐日清算和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等特点,而日益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能力为国债期货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从市场和监管情况来看,我国重开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经成熟。”李剑阁称,建议有关部门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和前瞻性的目光,考虑重开国债期货市场,进一步提高债券资本市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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