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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两公司可获注资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1年03月09日04:43

  今日,中原高速潜在控股股东和常林股份大股东分别作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注入相关资产,避免同业竞争。

  中原高速的潜在控股股东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承诺,将把中原高速作为集团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项目投资与经营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对于集团及所属公

司的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用5年左右时间,将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项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中原高速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中原高速。此外,集团及所属公司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中原高速发展的各项承诺。

  2010年12月,中原高速公告,根据相关文件,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两股东,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9.65亿股(占总股本的45.09%)无偿划转至交通投资集团。划转完成后,交通投资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常林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近日也就避免同业竞争等问题做出承诺,常林股份在5年内将获注诸多集团资产。

  根据机械工业集团做出的相关承诺,常林股份的业务定位于以工程机械为主攻方向,研发和生产拥有高技术水平的工程机械整机及关键零部件,适度开拓专用车等与工程机械有一定关联度的其他业务。常林股份将作为集团工程机械及专用车业务的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在常林股份完成本次定增后五年内,将集团控制的国机重工和一拖集团及其旗下从事与常林股份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通过资产并购、重组等方式,将相关经营业绩较好并满足资本市场要求的工程机械和专用车资产注入常林股份,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上述资产注入的具体步骤为,在常林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两年内,完成集团内部与常林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工程机械和专用车的技术和业务的初步梳理工作;在之后的3-5年内,将集团控制的国机重工和一拖集团及其旗下从事与常林股份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优质资产置入常林股份。

  根据常林股份去年11月发布的定向增发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10.46元的价格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股份,募集不超过5.2亿元的资金投向9 系列高性能装载机及高档传动件产业化等三个项目。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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