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财经中心 > 国内财经 > 民生经济

中央财经大学黄桦:服务业减税并非增值税扩围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年03月09日05:45

  作为目前中国税收结构中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改革一直牵动各行业以及全社会的神经。

  2010年,国内增值税总计收入21091.95亿元,占全年税收总收入的28.8%。2011年预计安排增值税收入23427亿元,已占同期预计总税收收入的29.5%。增值税占比进一步上升。

  对于增值税改革,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再次在3月7日指出,要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的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以及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增值税扩围后服务业是否能够真正降低税负?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告诉本报记者,增值税向营业税扩围需考虑税率选择、行业性质,多种因素都将影响未来服务业相应税负,不可简单将增值税扩围与服务业减税划等号。

  增值税转型不彻底

  起征点制度不利于税负公平。

  《21世纪》:目前中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改革情况如何?

  黄桦:中国增值税从生产型往消费型的改革从2003年在东北地区进行试点开始,到2009年颁布重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目前在适用于增值税的全行业中已经实现大部分的外购固定资产可抵扣。

  从2009年至今的统计数据来看,固定资产抵扣的进项税额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呈逐步增长的态势,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趋于平稳。此外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相对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中相对集中。对于增值税转型来说,资本密集型企业和部分技术密集型企业受益最大。

  《21世纪》:增值税转型目前还存在哪些尚待解决的问题?

  黄桦:目前的增值税由生产型往消费型的转型并不彻底,现在只允许企业抵扣生产用机器设备,不包括非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和不动产,导致不动产价值在销售环节因不能抵扣而造成重复征税。但根据统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中不动产类固定资产的投资比重高达60%,这样就相当于目前增值税转型只起到了四折的作用。

  不动产类固定资产的含义也不够清晰,现在不能抵扣的不动产范围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即如管道、电梯等一些不动产涉及的外购货物进项增值税亦不能抵扣,税务机关对此的解释现在也是各种各样。

  此外目前增值税实行的是起征点制度,有别于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制度,对于达到起征点的进行全额纳税,造成了起征点附近小额增值税纳税人税负的巨大反差,不利于税负公平,未来应当也修正和个人所得税相似的免征额制。

  《21世纪》:如何进一步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现在对不动产进项税额可抵扣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黄桦:进一步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实行外购不动产价值进项税额可抵扣,首先有赖于增值税的扩围。根本的原因是目前不动产销售业实行的是5%的营业税,而非增值税。这样不动产销售根本就没有增值税发票,也谈不上可抵扣了。增值税的转型和扩围两者其实是一件事,并不是相互独立的。

  现在许多国家对不动产销售进行增值税免征,主要是担心出现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从而造成要求政府反而退税的情况。

  此外中国目前房地产行业的税负是重转让而轻保有,营业税本身不可抵扣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使房地产转让环节税负较重,而保有环节税负少,从而造成大量投机活动。现在逐渐推广房地产税以后,对其实行增值税转型可以适当降低转让环节的税负,促进两者的平衡。

  增值税扩围难题

  扩围后会减少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收入,乃至于影响地方财政财力。

  《21世纪》:除了不动产销售业外,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亦有望率先进行增值税扩围,扩围后将对相关行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黄桦:这三个目前实行营业税的行业和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存在严重的交叉。解决这几个行业的扩围问题是改善目前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关键。同时对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实行增值税扩围后,需要考虑相应税率的问题,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基础上不应对现行营业税对其的税负作出太大改动。

  进行增值税扩围后,必然会对相关行业的产值带来影响。此前根据2007年的数据有学者进行过增值税扩围后政策效应的测算。当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后,税率为17%时,交通运输业短期内产出约增加0.59%,建筑业产值亦将上升0.015个百分点。

  《21世纪》:除上述行业外,许多目前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改征增值税的呼声也很高,希望解决当前服务业重复征税导致税负过重的问题,降低服务业税负、大力扶持服务业发展也是下一步的战略规划,在这些行业上扩围的可行性如何?

  黄桦:服务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够避免当前的重复征税问题,但对于上述其他行业来说,却不一定能够在实际意义上降低其税负。主要原因在于不同于生产制造业、加工业和几个和生产制造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等,上述服务行业本身性质导致了其经营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少,然而现行增值税税率普遍高于营业税税率,进行简单扩围后反而会增加这些行业的税负。

  《21世纪》:增值税立法是今年财税领域的重点立法工作之一,新《增值税法》将会解决哪些问题?

  黄桦:增值税的改革和扩围总体思路是一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其改革的一大阻力在于增值税扩围后会减少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收入,乃至于影响地方财政财力。可以考虑将改革后适当提高增值税中地方的分享比例。或按照行业和税基流动性对增值税进行分类,税基流动性强的行业如金融业、电子商务业由国税系统征收,而建筑业、娱乐业则由地税系统征收等。

(责任编辑:谢伟)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