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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机制有望年内推出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方家喜
2011年03月10日01:25

  记者日前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两所一司”)将在两会后再次启动“转融通”机制的会谈。这意味着,政策层面推出证券市场“转融通”机制的步伐正在加快。

  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将设立“证券金融公司”来具体实现“转融通”机制。证券金融公司的注册资金60亿至100亿元,由“两所一司”共同组建。上交所有关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转融通’机制)年内可推出,但目前没有时间表。”

  “转融通”机制是指由证券金融公司统一从股票市场或银行取得资金和股票,再将这些资金和股票提供给需要融资融券的券商或其他投资机构,以促进交易市场的活跃,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融资融券制度。据了解,这一方式在美国、日本、韩国运作相当成功,对这些国家当时的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两所一司”的研究报告称,融资融券“开闸”即将一周年,目前已有25家券商获得试点资格。截至2月28日,融资融券规模达164亿元。有关券商告诉记者,尽管融资融券试点已推出近一年,但融资融券业务量仍然没有达到券商的总计可用限额,业务增长空间远远没有释放。由于没有“转融通”机制,融资融券发展遇到瓶颈。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转融通”机制一旦确立,意味着国内的融资融券业务将采取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即证券公司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

  深交所一位参加方案起草的人士表示“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证券金融公司可以通过自身的信用帮助证券公司融资;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可以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出借手中的股票,帮助证券公司融券。而随着‘转融通’机制的建立和专业金融公司的加入,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也将迅速扩大。”

  根据目前的方案设计,未来的证券金融公司将采取的方式包括增加券种来源,比如从全国社保基金、指数基金、保险公司等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借入证券“批发性”地融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再“零售性”地融给客户。

  记者了解到,监管层也正在抓紧开发建设融资融券业务统计监测系统,关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状况和市场风险,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以促进融资融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获得融资融券业务的券商人士表示,目前监管层已经就“转融通”机制方案向他们征求了意见。他们表示,“希望‘转融通’机制尽快推出。”

  对于“转融通”机制推出后的市场影响,业内人士表示,“转融通”业务对整个券商行业及资本市场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推出“转融通”业务后,由于券商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其融资融券规模将大幅提高。

  有关证券公司表示,如果推出“转融通”机制,那么可供融资的资金及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都将是现在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对市场将产生巨大影响,A股市场的交易模式将因此发生重大变化。据统计,预计融资融券的存量规模将达5000亿至1万亿元。

  另外,业内预期,伴随着证券金融公司的成立和“转融通”机制的实行,融资融券将迎来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转融通”业务推出后,将使得融资融券业务成为券商行业新的盈利点。券商不仅扩大了融资融券范围,而且还能作为业务中介收取稳定的手续费。

  “我们要看证券金融公司提供的利率、头寸配比、期限等,来判断融资融券成本。”银河证券有关人士表示,即使有了政府背景的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融券也将是纯市场化运作。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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