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昨日在京表示,从实践情况看,“十二五”期间深市每年新增350家上市公司并非没有根据。最新的创业板退市方案建议,退市公司进入代办系统交易,但要增加交易所对于直接退市的权力和制约。
昨日出席证监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时,陈东征甫一落座,就主动谈到本报在两会期间发起的“积极的股市政策”讨论。他表示,对积极股市政策的展望和讨论是必要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实践来加深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的理解”。
陈东征说,最新一稿的创业板退市方案建议,退市企业进入代办系统的“老三板”继续交易,但同时强调增加交易所对于直接退市的权力和制约,具体包括:一是提高交易所退市警示的严肃性,企业受到连续警告、符合退市标准即退市,不允许借壳重组。二是交易所要成立专门的复核委员会,允许收到警告的企业进行申诉,监督交易所的行为。但他未明确推出退市制度的具体时点。
谈及“十二五”期间深交所每年新增中小板公司150家、创业板公司200家的目标,陈东征表示,去年深交所一年新发行上市的公司321家,从实践角度来说,年增350家新公司有可能。
谈及降低交易所经手费问题,陈东征表示,他个人认为这是必然趋势,但降多少、怎么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尚难给出细节。
陈东征还说,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标准应该高于创业板,其用意在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原因在于,新三板上板标准低于目前创业板和中小板的标准,上板企业要通过在新三板实践并通过考验后,才符合公开募集的条件。这意味着新三板企业的投资风险相对更高,唯有有实力的投资者才适合新三板投资。同时,新三板向更高板块的转板机制“一定要打通”。